针对群众反映的案件执行难的问题,河南法院集中人员、时间持续进行执行攻坚,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针对恶意逃债行为,推出财产申报、悬赏举报、限制投资等十项措施,并且讲究执行艺术,妥善执行、文明执行,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 |
执行法官到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家中送执行款。 |
郸城:整合力量打好“组合拳”
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针对执行难问题,全面探索精心研究新形势下造成执行难的原因及特点,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新机制,采取集中警力、重拳出击、多部门联动等强有力的措施,打好执行工作“组合拳”,充分利用查封、扣押、冻结、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有效融化了执行坚冰,破解了执行难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郸城县人民法院针对个别被执行人公然抗法、隐匿财产等方式阻挠执行,导致案件长期不能执结,造成执行积案不断增多的现实,以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为契机,澄清执行案件底数,逐案分析案情。针对不同的个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果断采取集中警力、重拳出击的有力措施,严厉打击了一批心存侥幸的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使一批长期不能执结的“骨头案”、“钉子案”、“难缠案”顺利执结,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郸城县某镇居民李某依仗家族人多势众,以邻居刘某的宅基地土改前是自家的为由,长期占用该地盖锅炉房、种树达数年之久。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多次前去执行,均因李某强力阻挠未果。申请人刘某多次进京赴省上访。为此,郸城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中,组织40余名干警组成特案执行组奔赴执行现场。警戒组拉上警戒线,宣传组做好外围群众宣传工作,机械组、搬运组有序开展工作,1个小时后,执行现场被清理干净,并当场交付申请执行人使用。法院对企图暴力抗法,阻挠执行的李某实施了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最后该案顺利执行。
去年以来,郸城法院重拳出击,成功执结“骨头案”、“难缠案”21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使一批长期涉诉信访案件得到了彻底化解。
数年前,该县宜路镇村民孙某与其孪生兄弟协商互调了宅基地,哥哥孙某已在调好的宅基地上建房居住,后孙某想收回自己原有的宅基地,遭到弟弟的拒绝。弟弟起诉至法院,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考虑到此案当事人系亲兄弟,执行法官先后5次驱车行程数百公里前往二人居住的村庄,查看现场,向周围群众了解纠纷发生的原因,并通知被申请人孙某、村干部以及二人的叔叔到场,现场进行调解。终于使反目成仇的孪生兄弟重归于好,该案得以和解执结。
把调解延伸到执行阶段,在执行案件的立案、执行、涉案财务的处理、分配等环节,始终强调调解,通过人性化的执行方法,弥合双方当事人、法院之间的对立情绪,避免消化旧矛盾又产生新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去年以来,该院68%的执行案件以和解方式执结。
郸城县人民法院还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积极沟通,多方协调,与公安、财政、国土、税务、银行、电视台等部门组成联合行动组,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查封、冻结单位、公司账户,电视曝光等措施,有效反制了被执行人的规避行为,使一大批案件被顺利执结。
侯某在某公司打工时,由于操作不慎,造成四级伤残,治疗期间先后花去各种医疗费用24万余元。该案在执行阶段被申请执行人某公司为逃避执行,转移财产,清空银行账户。法院虽经过多次查找,均没有找到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侯某的妻子多次带领年迈的婆婆和年幼的孩子来法院反映情况,请求法院尽快执行。该院通过召开联合部门联席座谈会,通过税务部门了解到,该公司连续两年的税收返款30余万元还没有领取。法院在税务部门的协助下及时对该款项进行了查封、扣划,交到侯某手中,此案被顺利执结,侯某的权益得到保护。
去年以来,该院共执结各类案件516件,执结标的额9700余万元。目前,该院新旧案件执结率均在98%以上,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滑县:三级联动促执行
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遵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人民法院主办、社会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要求,在县委政法委的领导和支持下,探索尝试与乡(镇)、村组织联动执行的工作机制。2012年5月,县、乡、村三级联动机制试水,20个联动执行组一个多月时间,执结各类执行积案151件,较上年同期增长了58%,执结标的额506万元,“执行难”得到初步缓解。
滑县县委政法委高度重视联动执行工作,将该项工作纳入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县委政法委通过多次召集法院、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座谈,确认90%的执行案件来自农村,最终决定以农村为突破口,形成由法院、乡镇、村两委联手执行的工作局面。去年5月5日,滑县县委组织召开“县乡村三级联动深入推进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会议明确提出将执行联动工作作为乡镇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委政法委进行督导检查。对年内没有完成规定任务的乡镇,一律取消平安建设评先资格;对年内与工作目标相差10个、20个、30个百分点的乡镇,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重点管理和一票否决;对组织不力、影响工作进度的工作区及执行组负责人,通报批评后仍无明显进展的,责令辞职或予以免职。在县委的强力推进下,各乡镇各部门积极行动起来,每个乡镇安排一名党委或政府副职牵头,抽调派出所、司法所、民政所等工作人员参与,并配备专用车辆,安排办公用房,为联动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为深入推进三级联动执行工作,滑县法院经与县委政法委沟通,出台了《县乡村三级联动深入推进法院执行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以政法委书记为组长、一名副县长和公检法机关一把手为副组长、各乡镇党委书记、住建局等局局长及各银行行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将22个乡镇和产业集聚区按地理位置划分为5个工作区,由法院党组成员担任工作区包案责任人。为方便申请执行人,该院将5个工作区的联动执行员分为20个工作组,每个工作组负责一到三个乡镇的执行工作。
针对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查等现状,滑县法院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联动,在查询被执行人身份信息、车辆信息等方面均实现了点对点对接。每个工作组将辖区内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给当地派出所,派出所按照规定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被执行人及其配偶信息反馈给工作组。需要查询、查扣被执行人车辆时,只需将被执行人的身份证号码及相关手续提供给交警部门,一日内就会得到反馈信息。对涉嫌拒执犯罪或妨害公务犯罪的,按照2011年底该院与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制定的《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执行犯罪行为若干问题的规定》,严厉追究责任。
高某等16名农民工与包工头张某劳动报酬纠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根据交警部门的反馈信息,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辆本田汽车,该院及时对该车的登记手续进行冻结,并请求交警部门在被执行人办理车辆审验等手续时,对该车采取控制性措施。去年6月19日,被执行人到交警部门做违章处理时,交警部门将该车辆查扣,并及时通知执行人员,这起被执行人东躲西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得到顺利执结。
滑县法院着重加强与各银行间沟通协调,完善了协助司法查扣机制、提高了协作质效。从之前银行只负责查询在该点设立账户的存款余额的情况,升级到银行每个点都能查询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在该行的开户、存款余额、交易记录等情况。并由原来的一案一查转变成集中查询,即一份由法院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章的查询文书,可附多起案件被执行人的名单,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工作效率。
去年,在三级联动执行工作高速运行下,滑县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870件,取得了较好效果。从尝试联动执行试点工作以来,该县未发生一起赴京、赴省和赴市涉执信访案件。
![]() |
滑县法院召开三级联动深入推进法院执行工作会议。 |
偃师:执行联动机制显威力
“相约谈话”促案件履行
“作为村干部,不仅对村民遵纪守法行为进行引导和督促,更应该起到模范带头作用。银行贷款给你,到期还贷,天经地义。如不按时还款,不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还会在干群中产生恶劣影响。”乡执行联动领导小组组长负责人的一席话使赵某倍感惭愧。
赵某2009年向偃师农行贷款5万元,贷款到期后,农行工作人员多次向其催收,但赵某态度恶劣,分毫不还。此案进入执行阶段后,考虑到赵某系村委委员,河南省偃师市人民法院迅速与赵某所在乡镇书记联系并讲明案情,书记非常支持法院的工作。次日便把赵某约到乡镇办公室,与法院执行工作人员一起做赵某工作,经过3个多小时的耐心谈话,最终使赵某当天履行了1万元,并答应余款3个月内全部付清。
偃师法院在“执行联动机制”中注重争取党委支持,市委书记亲自在法院召开现场会,逐案听取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的情况汇报,研究清理积案和具体措施,督促党政机关履行义务。同时,偃师法院延伸执行网络,广泛选定联络员,建立完善基层组织执行协作机制。偃师市直单位及11个乡镇均成立了执行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抓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担任,成员则从本市各乡镇司法所、综治办、村委会、街道办等基层干部或工作人员中选定,协助法院执行,并提供被执行人及其有关涉案人员的财产状况、去向和其他线索等信息情况。如今,偃师法院形成了横到市直各部门、纵到各乡镇(区)及村委会的覆盖全市的执行联动网络。
给欠账者发“出境限令”
“检查站同志,我急需到美国看病,请赶紧给我办理出境手续吧。”一名西装革履50开外的男子对边境人员说。深圳某检查站工作人员态度和蔼而又严肃地对这位男子说:“接到上级通知,你因未能履行法院判决规定的法律义务,故你被限制出境了。”这名被限制出境的闫姓男子是被执行单位偃师市某铝业有限公司的董事长。
偃师市某耐火材料厂申请执行偃师市某铝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一案,标的额为工程款40万元。法院立案执行后,在调查中发现该铝业公司已停产歇业,仅剩厂房和部分设备,公司董事长闫某居所不定。后法院经过深入调查,发现该公司董事长闫某在美国亦开办有企业,且持有护照常往返美国的重要线索。偃师法院遂依法采用限制出境的办法敦促闫某履行,并逐级进行汇报。在有关部门的支持协调下,河南省公安厅随对闫某采取边控措施。闫某前赴美国看病,在深圳某检查站被限制出境。闫某只得派人到法院,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事后,该厂给该院送来一面锦旗,上书“作风过硬,诚信法院”,表达感谢。
针对那些逃避债务,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偃师法院设立了由偃师市纪委(监察局)、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组成的执行惩戒联动机制,对那些逃避债务、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拒不协助法院执行的协助执行义务人以及妨碍、干扰人民法院执行的案外人,根据其违法违纪情节,适用相应的刑事、民事制裁和党纪政纪处分。对长期外逃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交公安机关协助查控;涉嫌犯罪的,由市公安局实施网上通缉,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网上追逃,同时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措施,进而布下“天罗地网”,使其无法逃遁,无处藏身,堵截逃往境外的被执行人,最终迫使其履行法定义务。
“失信名单”让银行拒贷
郑某的摩托车配件厂因经营效益不错,银行贷款及借款均能按时偿还,后因多种因素致使企业濒临倒闭。两年前,仝某借给郑某3万元用于扩大再生产,郑某承诺3个月内偿还,可事隔1年郑某仍分文未还,仝某无奈起诉到法院。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虽经法院多次催促,郑某拒不履行。法院执行人员在银行系统查询郑某款项时发现其多次在银行贷款,加之执行联络员反映郑某欲贷款转产。执行法官立即决定向金融部门提供“失信名单”,禁止向名单上的人贷款。
去年9月,当郑某携带贷款有关材料,来到偃师市农村信用社贷款大厅,再次要求贷款时,负责信贷的侯经理上前对郑某说:“本月初刚刚接到偃师市人民法院送达的一份‘失信名单’,你的名字也在其中,我们不能向你发放贷款。”郑某听罢,哑口无言,一脸沮丧地离开信用社。
今年3月下旬,偃师市法院依托现代科技,与市公安局建立信息共享快捷通道。通过一定的程序操作,法院干警可以“足不出户”,直接在本院查询有关被执行人、义务人的身份信息,与联动单位建立起更加畅通的信息共享渠道。自“执行百日会战”以来,各职能部门积极协助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共计协助查询户籍、工商注册等档案5400余人次,协助查封土地、冻结、划拨存款4300余人次,公安机关出警维持秩序11次,市各乡镇(区)协助执行36次,人大、政协积极支持执行工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后见证和监督重大执行活动7次。
(记者 冀天福 /通讯员 孙 涛 王双喜 李秀春 韩应周 曹从杰 侯苹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