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实绩论英雄 谁干得好就提拔谁
盐城中院十条意见扶年轻干警成才
5月3日,在江苏省盐城全市法院青年干警工作会议上,盐城中级人民法院正式下发《关于加强青年干警培养使用的十条意见》,以制度强化人才的发现、培养、锻炼和使用,加速青年干警成才。
《意见》要求强化人才发现,通过建立青年干警读书制度、法律适用研究制度、成长笔记制度,拓宽人才发现的渠道。并在法院内网开设“青年干警成长之窗”论坛,为青年干警提供信息化展示平台。
该院通过强化教育培训、能力传承、轮岗锻炼来加强对青年干警的培养。《意见》要求,青年干警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0天,通过培训和自学,丰富青年干警在社会学、经济学、民俗习惯等与司法实践紧密关联的知识,提升青年干警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推行领导干部对口联络青年干警制度、法官职业导师制、青年干警列席审判长联席会、审委会制度等一系列措施强化司法能力的传承。同时,对所有新录用干警由院统一安排分别到审执部门、综合部门或人民法庭进行轮岗锻炼,分批选派青年干警到金融、环保以及兄弟法院等友邻单位学习进修,增加干警阅历。
《意见》明确,建立青年干警成长业绩档案,对表现突出、考核排名靠前的青年干警纳入后备干部人才库,制订专门培养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派参加学术交流、培训,每次干部晋升晋级时确定10%至30%的名额比例,专门用于优先或破格提拔干事创业、成效显著的青年干警。(施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