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伊川县法院高度重视司法作风建设,以警车管理为切入点改变司法作风,切实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和洛阳中院“三项建设”要求,积极探索并严格执行“三管齐下”的警车管理方针,规范警车使用,坚决杜绝违规使用,保障了法院审判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收到良好效果。
一、抓导向,强化规范理念,提高安全责任意识。
每周一下午定期召开院务会,将警车使用、管理及安全情况列为会议的重要议程,通报用车情况,未雨绸缪,防止违规使用警车现象。加强安全教育,每月定期组织警车驾驶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警车管理规定》以及《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驾驶公车》等相关法律法规,观看道路交通事故警示教育视频,警车驾驶员牢固树立模范开车,安全行车的责任意识。
二、抓机制,完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落实情况。
为规范警车管理使用,制定《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实行“三个一”管理模式,即“一分类、一齐全、一负责”,即:警务、公务、生活用车分类管理;行车所需的各类证件齐全;带车人对车辆安全使用情况负全责。车辆外出必须申请派车单,实行统一派车制度;严格落实登记制度,警车外出在门岗登记;落实出车前检查、回单位后保养制度;落实节假日警车封存制度,保障警车管理有序和行车安全。
三、抓保障,严格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规使用行为。
对内,切实发挥法院内部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加大对警车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力度,提升警车使用管理能力;对外,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执行行车纪律,保障警车使用管理的规范化和常态化运行,确保合理用车和行车安全。对在警车使用中发生违规问题的,严格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追究责任到人,认真处理。
通过加强警车管理,开展警车违规专项整治活动,法院广大政法干警从思想上切实杜绝特权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到了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截止目前,没有出现一例违规违法使用警车现象,树立了伊川法院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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