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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司法局“创城”十项举措建法治首府

2013-05-06 15:50:5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呼和浩特 

    打造“民主公正的法制环境”和“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呼和浩特司法部门服务大局、关注民生,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使呼和浩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重要保障。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呼和浩特司法部门制定了怎样的方案,采取了怎样的具体措施,记者专访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荣忠厚。

    荣忠厚告诉记者,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当中,市司法部门要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动力,以“六五”普法中期督查为契机,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重点对象学法用法为抓手,不断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全面推进法治呼和浩特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荣忠厚告诉记者,针对“创城”,市司法局制定了十项具体措施,即建立健全司法行政系统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建立健全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编制司法行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建立呼市司法局部门网站,开设政务公开专栏,设置举报箱、投诉电话、网上监督平台,及时处理群众意见;进一步规范运行行政行为和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加强重点对象学法,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提高全民法律宣传教育普及率;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法律援助与服务;进一步规范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的执业行为,开展“三承诺”活动,引导律师协助各级政府处理涉法信访问题,树立诚信政府形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做好基层综治工作;采取问卷调查、网络投票等形式测评群众对司法局行政效能的满意度;制定呼市司法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方案。

    在打造“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中,市司法局按照服务大局、关注民生的工作思路,认真落实“六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荣忠厚说:“打造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就是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律六进’活动,把法律送到群众手中,满足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扩大主题活动的影响,确保主题活动覆盖至社会的各个方面。”

    在打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中,市司法系统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力争在矛盾纠纷化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项工作有新突破,为呼和浩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张海平)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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