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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泗洪:创新机制 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

2013-05-06 15:20:2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泗洪县界集镇中心小学副校长裴昌彩寄语检察机关

  创新机制,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江苏省泗洪县界集镇中心小学副校长裴昌彩一直以来都很关注未成年人教育。去年年底,泗洪县检察院两次向教育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成该县教育局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让她印象深刻。她认为,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检察机关应该撑起“保护伞”。

  笔者:作为两届全国人大代表,请谈谈您对检察机关的印象。

  裴昌彩:我现在对检察工作已经十分熟悉了。泗洪县检察院每年都会邀请我参加“代表委员联络月”活动和“检察一日行”活动,每月我都能收到检察院送来的《泗洪检察》等杂志,为我了解检察工作提供了方便。此外,宿迁市检察院领导和泗洪县检察院检察长夏玮多次来看望我,向我介绍检察工作,征求我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泗洪县检察院这两年通过创新工作方法,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做了很多工作。2012年该院成立了“洪检女子办案组”,主要承办女性犯罪案件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泗洪县检察院的“青少年维权岗”,先后两次被县政法委表彰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该院的女检察官送法进校园、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约见检察官制度以及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听证制度都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笔者:检察院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采取的哪些举措,给您留下深刻印象?

  裴昌彩:泗洪县检察院未成年人不批捕、不起诉听证制度,让我印象深刻。这项制度是对于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的轻微刑事案件拟作不起诉处理时,邀请公安、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人士参与听证,以公开的方式确定案件处理结果。此项制度后来被宿迁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这是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一次成功的尝试。

  笔者:对于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促进教育系统加强监督管理的活动,您怎么看?

  裴昌彩:2012年年底,泗洪县教育系统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师德大讲堂”活动,我了解到这项活动是泗洪县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促成的。2012年12月,浙江省幼儿园虐童事件后,泗洪县检察院再次向县教育局发出了检察建议,要求加大对幼儿园及教师的监督管理力度。泗洪县教育系统为此开展了“关爱儿童,共建和谐社会”的专项治理活动,对全县幼儿园进行了摸底排查,依法取缔了8家没有资质的幼儿园。

  笔者:您对检察机关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还有什么期望和建议?

  裴昌彩:我希望泗洪县检察院加强偏远农村地区学校的普法教育工作,把“法制副校长”和“法制午餐”这两项活动延伸至农村学校,重视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法制教育和关爱。

  另外,学龄阶段的未成年人犯罪有逐年上升的态势,而留守儿童因为缺少监管和关爱,更容易走上犯罪道路,我希望泗洪县检察院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捕和不起诉的听证制度中,能够邀请涉案当事人的老师参与听证,听取老师对未成年人日常表现的评价,这有利于检察机关全面客观评判案情,审慎处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徐剑锋)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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