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接到一个关于境外劳务派遣的咨询:
“我父亲去年跟某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签定了 《雇佣合同》,赴塔吉克斯坦修建铁路,为期2年。原本薪水已经谈妥,但是临走之前改了派遣地,改去了安哥拉,因为走的比较急,所以没有跟中介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有口头协议。虽然派遣地改变了,但是工资待遇都承诺说是不变的。
但是去了那里之后,用工单位提出的工资跟人力资源公司说的不一样,之前是说7000元的底薪,即使待工的情况下也是有薪水的,但是现在那边的老板说要做事才有工资拿,而且薪水都跟他们之前说的都不一样。
我爸他们觉得被人骗了,现在就想回国,但是那边的老板说要向公司支付25000元才可以回来,或者做满4个月黑工就可以送他们回来。我爸想做满4个月以后看情况怎么样,现在已经做了2个多月了。最近老板又把他们的薪水都调低了,我爸又不想在那里做了。请问这个问题该怎么处理?”
其实,这种在国内时说得花好稻好,却不肯签订劳动合同予以落实,劳动者出国打工后才发现和原本承诺大相径庭的情况,在境外劳务派遣中并不鲜见。
由于境外劳务派遣纠纷不同于国内一般的劳动纠纷,其涉及主体多元化以及纠纷的复杂性和跨国性,因此一旦产生纠纷,劳动者可以按以下途径进行维权:
合同是重要依据
首先,外派劳动人员若与境外雇主之间发生矛盾,如果双方签订有 《雇佣合同》,可依据与雇主签订的 《雇佣合同》向劳务派遣公司或公司在当地的代表反映,请他们依据劳务派遣公司与雇主签订的《劳务合作合同》与雇主交涉,或参与共同协商解决问题。
如果与境外雇主没有签订 《雇佣合同》,外派劳动人员仍然有权向劳务派遣公司请求协助交涉。
其次,外派劳动人员如果是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有纠纷,首先应依据双方签订的 《劳动合同》协商解决。
如协商无效,可向相关的行业协会投诉,比如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是我国从事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业务企业的全国性行业组织。外派劳务人员可以向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境外劳务派遣人员投诉中心书面反映,或回国后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再次,依据协议未能解决的重大问题,可向我驻所在国大使 (领事)馆反映,进行咨询或寻求帮助。
若发生自然灾害、战争等紧急事件,境外劳务派遣公司和我国驻外使 (领)馆一般会主动向外派劳动者提供帮助,尽最大努力保证他们的生命安全。外派劳动人员只要积极配合有关方面的援助工作,服从他们的救援安排即可。
“打黑工”须回国维权
如果外派劳务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按照正规手续办理出国手续,造成“打黑工”现象。一旦出现纠纷,外派劳务人员将如何维权呢?
我认为外派企业要是没有境外劳务派遣资质,却将国内的劳务人员派到国外并发生纠纷,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外派劳务人员可以去外派企业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为由,要求赔偿。
如果外派企业有境外劳务派遣资质,但是没有与外派劳务人员签订合同,也没有办理正规出国手续而发生纠纷,外派劳务人员可以与国内的外派企业进行协商要求协助向外方索要赔偿,或者要求外派企业赔偿。
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就外派企业的违法行为向有关部门反映,一旦政府部门介入,可以对维权的成功起到推动作用。
可以求助工会组织
而随着工会作用的逐步增强,寻求工会的救助也是外派劳务人员维权的途径之一,甚至在一些个案里,工会的帮助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比如在 “全国首例成功调解的境外工亡纠纷案”中,就是工会通过越洋视频进行 “谈判”,成功为当事人追讨54.2万元的赔偿金。
32岁的湖北省郧县谭家湾镇村民杨林生, 2011年年初赴非洲尼日利亚务工期间,不幸发生工伤死亡。在遇难者家属两次与尼方因赔偿金额分歧悬殊、久拖未决的情况下,鄂、苏两省三级工会联动维权,经过6天8轮艰难交涉,经反复谈判和调解,双方终于达成赔偿协议,遇难者家属获赔54.2万元。
此类境外务工赔偿纠纷经过工会调解成功的案例极为罕见,系全国首例成功调解的境外工亡赔偿纠纷。
切勿违反外国法律
特别要提醒劳动者的是,外派劳务人员在国外工作期间如果遇到纠纷,切勿采取过激行为,如围攻使领馆或当地政府机构、罢工、游行等,而应通过合法、理性的方式反映诉求、解决问题。
凡因触犯当地法律,或违反合同规定而导致的后果,不但不利于劳动者维护的合法权利,还可能承担违反当地法律而需要承担的相应民事甚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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