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通过梳理劳动争议纠纷申诉案件发现,企业出于逐利甩掉用工负担的“包袱”,从而不规范用工、违法用工的现象依然大量存在。2009年以来,无锡市检察机关受理劳动争议纠纷申诉案件157件,其中滨湖区检察院受理该类案件23件,占该院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总数的15.4%。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劳动者维权艰难,往往对抗激烈,难以息诉,给社会管理带来了诸多难题。
该院办理的23件劳动争议纠纷申诉案件中,劳动者申诉的为21件,占绝对多数,企业申诉的仅有2件。此外,劳动者的权益诉求呈现多样化,由以往的单纯请求确认劳动关系、主张劳动报酬,衍变为多种诉讼请求同时提出,诸如加班、加点工资,支付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经济补偿金,请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要求企业补缴社会保险,依法办理退工手续等等。
此类纠纷多发的主要原因在于企业用工不规范,逃避监管和法律责任。企业在用工之初就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或不规范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维权难。有的企业与劳动者签订承包经营合同掩盖真实用工关系,劳动者请求享受相关待遇时企业以承包关系为由推卸责任。在黄某申诉案中,企业与黄某签订的就是这种合同,黄某受伤后没有劳动合同而不能进行工伤认定,导致维权被动。此外,劳动者签订合同时缺少话语权现实中也较为多见。多数劳动者为处于企业生产经营一线的工人,文化水平低,缺少法律常识,在签订合同时不能主导走向,对合同的细节无法提出意见。劳动者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不强,也是纠纷多发原因之一。不少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时不注重收集证据也难以掌握证据,劳动者日常上班及加班、加点签到的记录保存在企业一方,劳动者的工资有时通过现金发放,签收工资的收条掌握在企业一方。
检察官建议,要建立专门性的劳动法律宣传制度,有针对性地提出和解决问题,真正做到“一对一”的法律服务,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完善劳动制度的相关立法,填补法律漏洞,完善法律表述,使劳动者的维权有更深厚的根基。行政机关需对企业用工加大监管力度,在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方面可以考虑完善用工关系之初时的备案、登记制度,并在后续用工时保持常态化的跟踪监管,做到事前有预防,事中有监管,事后有保障,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刘程杰 作者单位: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