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城市盐都区司法局决定在律师执业过程中建立风险防控机制,以更好地规范律师履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近几年来,盐都区的律师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也暴露出少数律师滥用委托权利、干扰法律服务秩序、拉拢腐蚀司法干警等问题,损害了律师队伍形象。为此,盐都司法局决定,将现代管理学中的风险防范管理理论和计划、执行、考核、修正为主要内容的全面质量管理方法应用于律师执业风险管理之中,针对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而产生的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和岗位职业风险,建立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防控措施,对律师执业风险防范工作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全区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均被列为风险防范管理对象。(通讯员 许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