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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疏后堵化解执行难

2013-05-06 09:55:0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新华日报 

新华日报15日刊发“新华调查”《“减负令”为何遭遇“落地难”》引起社会关注。海安县有关方面来电,认为交通运输部门对运营车辆实施二级维护检测和运营车辆综合性能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是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并非自家“乱来”。

我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或者整车修理的,应当进行维修质量检验。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合格证。”同时还明确,“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海安县运输管理处主任王峰说,造成减负政策无法执行的,说到底还是制度设计的环节上出现问题,倘若国家在取消运营车辆二级维护检测和综合性能技术等级评定收费项目的同时,能相应落实解决车辆检测机构相关人员、设备的费用,也就不存在政策执行难问题。

“任何一项政策的出台,都要有政策得以实施的相关配套制度。”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副主任华涛副教授说,当年南京解决城市马自达问题,一开始总是采取没收和罚款,但一直解决不了问题,因为马自达车主要吃饭、要生存。后来政府转变思路,为车主预先提供可选择的工作岗位,并发放相关的回购补贴,逐渐缓解了阻力,最终让马自达退出了市场。

“先疏后堵才是上策。”华涛坦言,当初有关部门在制订涉企减负政策时,倘若做好与有关方面的沟通,也就不至于出现政策落地难的尴尬。“一项政策在出台前必须经过充分酝酿和协商,毕竟,政策需要地方政府去落实,需要基层的广泛理解和支持。”

(丁亚鹏)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