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有激情 做事有创新
——记广东深圳罗湖法院立案庭年轻集体
罗湖区在广东省深圳经济特区创办之初创造了三天一层楼的“深圳速度”,诞生了全国第一家证券交易所、第一家地方商业银行。今天,这种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精神在罗湖区人民法院得到传承与发扬,该院立案庭喜获“全国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就是例证。
“效率与微笑并重”是罗湖法院立案庭窗口服务的宗旨。在将原来的立案大厅改造成为集诉讼引导、立案服务、诉前联调、诉讼指南、法律咨询、便民服务、立案扫描、材料收转、财务结算和司法事务为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的同时,立案庭还在软件上给予规范。他们制定出《立案庭窗口工作制度》、《立案庭窗口人员值班制度》、《立案庭窗口人员考勤学习制度》等窗口服务规范20余项;建立制度反馈评估机制;重点建设午间立案、双休日立案、预约立案、立案材料预检、审前调解“绿色通道”等10项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完善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制度;建立青年文明号监督栏;利用新兴媒体加强群众监督。
这个16人的集体,平均年龄28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占93.75%。他们的特点是激情、阳光、踏实。
2011年,罗湖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小额速裁案件试点法院,已有十年探索实践的小额速裁法庭就设立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在立案环节实现繁简分流,达到“繁出精品、简出效率”的效果,为全国法院进一步完善和推广小额速裁制度提供了“罗湖经验”。
罗湖法院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全省8个立案调解试点法院之一。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优势,2009年3月,该院与罗湖区司法局共同筹划,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成立了全市第一家“人民调解工作室”,人民调解协议通过立案调解方式确认其效力,实现了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无缝对接。
他们探索创新无止境,将诉讼服务中心由单一的诉讼功能拓展为“纠纷解决、学习教育、法律宣传、文化交流”四位一体的新型公共法律文化场所。
(记者 李汝建 /通讯员 罗 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