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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法院全面推行文书校核

2013-05-06 08:30:1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让裁判文书“晒”得更有底气

——重庆法院全面推行文书校核

4月28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杜丹的办公桌上,案号为“渝高法民终字第00194号”的判决书刚刚校核完毕被送回庭里。“别看这判决书只有十多页,从制作到定稿,要经过好多道关卡!”杜丹如是说。

一份裁判文书的出炉

作为这起案件的审判长,杜丹向记者讲述了裁判文书出炉的过程。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会在审判管理系统中选择合适的文书模板,制作裁判文书。”杜丹说,裁判文书制作完毕后,打印出一份初稿,由承办法官第一个校核。接下来,每一位合议庭成员都要对裁判文书进行独立校核,书记员和内勤还要对裁判文书的首部、尾部、结论部分、格式、文字等进行校核,然后送分管庭长审核。

翻看00194号裁判文书的初稿,在这份普通的借款纠纷终审判决书上有5种不同的修改痕迹,除了错别字、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等错误外,连标点符号、格式等一些小错误也被“揪”了出来。

“庭内校核完毕后,裁判文书还要送院里的校核办公室,由资深法官进行全面审核后,整个校核才算完成。”杜丹说。

要“高科技”,也要“笨办法”

00194号裁判文书的出炉过程,是重庆法院裁判文书校核制度的一个缩影。

据重庆高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陈浩介绍,重庆高院在全市法院审判管理系统中自主研发了近千种裁判文书模板。“法官制作文书时,只需选择对应的模板、输入案号,系统就会自动弹出相应的文书,基本格式、当事人信息等一应俱全。”文书制作过程中,如果出现错别字、当事人信息前后不一致、法条引用等错误时,系统还会自动提示。

陈浩认为,“电脑”只是方便法官的辅助功能,关键还在“人脑”。去年7月,重庆高院出台《裁判文书校评办法》,强力推行“笨办法”来解决裁判文书质量问题。《办法》规定,全市三级法院均设立专门的裁判文书校核室,选派资深法官专门从事裁判文书校核工作。裁判文书校核实行强制校核与自愿送校相结合的方式,判决书、驳回再审申请(申诉)裁定书均纳入强制校核范围。

重庆高院原民二庭副庭长马竹,退休后和其他两名资深法官一道被返聘到重庆高院裁判文书校核室工作,他们也是裁判文书出炉前的最后“把关人”。

“裁判文书中存在的问题还真不少。”让马竹印象深刻的是《办法》最初施行的两个月,错别字、逻辑混乱、引用法条错误等问题均在裁判文书中出现。为此,校核室将每月校核情况进行汇总,在通报优秀裁判文书的同时,对一些裁判文书中的错误也进行通报。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李山中认为,每月院里的裁判文书校核情况通报,对法官而言既是“增压”也是“减负”,“总比判决书带错出门,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来批评好得多”。可能正是基于这一原因,每月自愿送校的裁判文书越来越多,马竹觉得“有些忙不过来”。

“一份事理明晰、法理通透、文理信达的裁判文书是文书公开的底气。”重庆高院院长钱锋认为,“哪怕是一个小小的错别字,对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而言,都不是‘小恙’,而是‘大患’。”

近几年来,重庆三级法院一直致力于扩大文书公开范围,将裁判文书在网上“晒出来”。为了有“晒出来”的底气,重庆高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制度,统一裁判文书写作规范,细化裁判文书写作要求,层层把关防止裁判文书“带病出门”。

(记者 张瑞雪 /通讯员 刘 洋)

[责任编辑:李家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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