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①:哈那提(左三)在向被告奴尔加合甫·哈木孜别克清点原告的陪嫁物品,书记员努尔兰(左一)详细记录物品名称及数量。
图②:圈里圈外,监督清点羊只。
图③:现场,因为铁门的所属,原告亲属和被告再起纷争。
图④:哈那提、努尔兰当起了普法宣传员,拿起调解书用哈萨克语向争执铁门所属的原告亲属释法明理。
图⑤:经过仔细核实,原告(右一)、被告(右三)在物品清单上签字。
图⑥:原告亲属将依法分得的物品装上车。
4月27日,天下起了濛濛细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昭苏垦区人民法院法官哈那提和原告孜比拉·特留约定到被告奴尔加合甫·哈木孜别克家中对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依法进行分割。
原告孜比拉·特留与被告奴尔加合甫·哈木孜别克都是哈萨克族牧民,双方于1996年3月按照民族习俗举行婚礼后开始共同生活,2000年2月登记结婚。今年4月,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
双方在两个婚生女儿的抚养权及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上产生了严重分歧,连续三次调解均不欢而散。哈那提毫不气馁,4月27日,调解继续。在遵从哈萨克族婚俗和生活习俗的基础上,案件被成功调解,双方达成协议。
中午12点,车行30分钟,哈那提来到被告家中。一下车,哈那提便对照着调解书清点起了原告的陪嫁物品:“小毡房一个、马鞍子一个、花毡三个、酥油加工机一台、沙马瓦一个……”15分钟后,他们来到羊圈清点羊只。看着载满原告依法分得财产的卡车驶出,哈那提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有了调解书,如果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中的法律责任,案子就不算完结。只有这样,案子才算画上了句号!” (李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