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起案件,田娟至今回想起来眼睛仍会湿润。
2010年春节前夕,金坛市金城镇元巷、冯庄等村突发重大水污染事件,水稻、小香葱等农作物大面积受害、死亡。同年3月,公安机关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件立案侦查,金坛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
实地勘察时,眼前的景象刺痛了田娟的心:稻苗成片枯萎,村妇站在田头哭诉……
田娟流下了泪,并暗下决心:“这个案子一定要快捕快诉,让村民得到应有的赔偿。”很快,罪魁祸首就被锁定了。
证据证实:史某经营的药品厂违反法律规定,将废水排放至金城镇中心河内,致使元巷等5个村1065户农户的2400余亩农作物受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40余万元。2010年4月11日,金坛市检察院以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对史某依法批准逮捕。
与此同时,田娟与公诉、民行、反渎等部门的同事共同进行风险研判,最终决定在公诉部门审查起诉的同时,由侦监部门协助民行部门以支持起诉的方式帮助农户讨回损失。
同年9月6日,元巷等5个村的村委会代表1065户受损村民以环境污染侵权为由,向金坛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日,金坛市检察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支持受损村民的诉讼请求。为落实赔偿款,田娟和民行部门干警对史某及其家属开展说服工作,促使史某最终同意赔偿。
同年10月15日,在金坛市检察院和法院的共同见证下,史某与村民代表在看守所签订了民事和解协议。至此,金城镇水污染事件的赔偿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田娟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七个多月的奔波劳累,在群众拿到赔偿款的那一刻烟消云散。
“原来检察院不仅抓贪官,还为老百姓做实事。”近日,记者在采访时听到51岁的制衣女工吴国英这么说。
今年2月8日,吴国英所在服装厂的老板程某因负债累累,弃厂逃跑,94名工人的40多万元工资一夜间“打了水漂”。吴国英同工友们聚集在市政府门前讨说法,情绪非常激动。
“处理群体性事件,只有依法办事,才能让当事人信服。”程某被抓获归案后,拒不交代转移资金的下落。在讯问程某的过程中,田娟劝导程某,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刚刚颁布的司法解释,如果他能主动付清所欠工资,可以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最终,程某开口交代了藏匿在其家人处的资金情况,表示要让家人积极偿还工人工资,弥补损失。
“案件虽有大小,但百姓的利益没有大小。”3月26日,看到工人们拿回了血汗钱,田娟笑了。更让她感到欣慰的是,案件办结后,吴国英等大部分工人自愿回到工厂帮助程某重整旗鼓,如今工厂已恢复经营。
“现在办案,更多考虑的是如何能为群众多做点事情。”多年来,田娟所办的案件,没有一起因处理不当而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对于犯罪者,除了法律惩罚,田娟还要分析一下他们犯罪的起因和根源,尽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拉他们一把,为其以后的生活道路点亮一盏明灯。(徐日丹 冯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