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干警讲述

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安政工干部的执行力

2013-05-05 12:49:0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作者:邓忠平

    所谓执行力,通俗地讲,就是把想法变成行动,把行动变为最佳结果的一种能力。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与新的挑战,如何发挥和挖掘公安政工干部的作用,特别是公安机关政委、教导员及指导员三级政工领导干部的执行力,必须引起各级公安机关的高度关注与重视。

    当前公安政工建设存在的问题

    目前,一些政工干部事业心、责任心和执行力还不够,主要表现在 “三化”上面:

    一是政工干部的“岗位”越来越“边缘化”。内外人士都认为局长、支队长、所长、大队长是“一把手”,政委、教导员、指导员是“配角”。因此,做工作、办事情,只要是“实事”,不分大小一律都找“带长的”;只要不涉及到“实事”,都可找政工领导。这样一来,就形成了行政干部“实实在在、名声在外”,政工干部则“冷冷清清、无人问津”。

    二是政工干部的“职责”越来越“模糊化”。由于公安政工干部岗位的“边缘化”,导致其“职责”也越来越“搞不清了”,公安政工干部“无位无为”、“可有可无”之辞,也慢慢地“约定俗成”,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种政工干部是“配角”的观念。尽管公安机关的条令条例对政委、教导员与指导员的职责有明文规定,但也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逐渐被人淡忘了。

    三是政工干部的思想“观念”越来越“僵硬化”。既然是“配角”,就做起了“甩手掌柜”,“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慢慢地,这种思想偏见就成了政工干部队伍中的“主色调”,使公安政工干部队伍的责任心、主动性、积极性、创造力和执行力严重缺失,大打折扣。

    以上“三化”现象直接导致了以下“三慌”行为:

    一是不少的政工干部“闲得慌”。一些单位的政工领导认为 “天塌下来有行政干部顶着”,没有真正履行应有的职责,做事推诿拖拉,甚至躲避不干。更有甚者,相互攀比,怨天尤人,不比工作比工龄,不比成绩比资历,不比奉献比待遇。

    二是政工干部与行政干部之间“闹得慌”。一些单位的主要领导大小事务一把抓,认为政工干部对公安主业影响不大,不给政工干部应有的平台和发挥空间,久而久之,矛盾不断。

    三是少数政工干部“漂得慌”。在其位不谋其政,自然心生浮躁,作风漂浮,纪律松散,可作为的不作为,不作为的偏作为。

    “五个帮助工作”提升执行力

    公安政工干部是公安政治工作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更是公安工作的生力军。这个队伍人数不少,以萍乡为例,就有200余名政委、教导员、指导员及政工干部,相当于一个分(县)局的警力,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素质都很高。如何发挥他们应有的作用,必须要做好以下“五个帮助工作”。

    一要帮助政工干部树立正确的“岗位”意识。其实,政委、教导员、指导员的职责、任务、分工等,公安部的条令条例里面都有规定,我们必须照章办事,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真正让政工干部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二要帮助政工干部树立一个正确的“首位”意识。公安政工干部的“首位意识”就是“服务与保证”。“服务”不等于附属跟从,而是服务大局,即:服务社会发展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保证”不等于保障,而是自身要正,并保证自己和队伍在政治立场上的坚定性与正确性。

    三要帮助政工干部树立一个正确的“职权”意识。政工领导要协助行政“一把手”做工作,主要负责抓好队伍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真正做到尽职不卸责,有言不妄言,谋事不谋权,互补不互斗。

    四要帮助政工干部树立一个正确的“榜样”意识。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它是由自身素质和行为产生的一种影响力,它不是组织赋予的,而是自身具备的。古语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以身教者从,以言教者讼”,让政工干部成为公安队伍的旗帜与榜样,才能更加有力地形成公安队伍“风清气正,廉洁奉公,争先创优与赶超进位”的浓厚氛围。

    五要帮助他们树立“主人翁”意识。 “配角”观念根深蒂固,政工干部也因此消磨了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力,要把他们带出这个“被动”的局面,就必须为他们搭建好一个发挥自我的平台、服务队伍的舞台。只有这样,才能切实让这支公安力量重新找到支点、找到坐标、找到动力,为加快公安工作发展步伐发挥积极的作用。

    (作者为江西省萍乡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