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情况。《解释》共计22条,5月4日起施行。
《解释》规定,对于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分子一般应当依法判处生产、销售金额二倍以上的罚金;应严格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对于依法适用缓刑的,应当同时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3日联合发布司法解释“严打”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在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法院同时发布了一批典型案例以作警示。
——两高有关负责人就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答记者问
为引导青年干警树立志存高远、爱岗敬业、脚踏实地的理想信念和工作作风,各地法院连日来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五四”青年节活动。
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通知,要求全省法院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问题台账,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促进全省法院广大干警司法作风的转变。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于4月初到6月底在全省法院开展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要求以十项重点工作为具体抓手,以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明察暗访为主要方式,扎实推动活动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启动开展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同时决定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治理和专项督查。
5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鹏新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进行调研,听取了内蒙古高院院长胡毅峰的介绍,对全区法院近年来审判执行工作,特别是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李鹏新指出,自治区党委提出的富民强区“8337”发展思路,需要各级党委领导班子和广大干部去实践和落实,法院领导班子和广大干警是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各级法院一定要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努力造就团结干事的领导班子,培养激情干事的干部队伍,建设踏实干事的工作作风,真正符合“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的标准要求。
近年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积极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机制的常态与长效,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案件在福建呈逐年递增之势。“告官见官”有效促进了行政争议的有效化解,提高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和示范效应。
日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审判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认真总结审判管理工作经验,分析研究审判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审判管理重点工作。
5月3日至7日,海南省各中基层法院院长、副院长、庭长、人民法庭庭长120余人,参加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第二次轮训班。在今天的开班动员上,海南高院院长董治良以《人民法院审判理念》为题上了第一堂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