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律师工作培训班在秦皇岛北戴河举办,各市司法局分管局长、律师处(科)长,省律协副会长、各市律协会长参加了培训。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省律协会长李益民出席培训班并讲话。司法厅巡视员、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刘向东出席培训班,对进一步做好律师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4·20”芦山强烈地震发生后,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组建应急队伍。芦山县司法局、宝兴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奋战在抗震救灾一线,参与救援、帮助医院抬担架,并为受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雅安监狱、四川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芦山抗震救灾突击队等多个单位,也参与了抗震救灾工作。
5月3日上午,四川省司法厅表彰了在抗震救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共有7个集体和9名个人荣立二等功。
重庆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培训
为夯实重庆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基础,提高全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队伍能力水平,4月以来,重庆市分别在主城、永川、万州、武隆四地举办了7期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培训会,对全市40个区县禁毒办、综治办分管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以及全市近千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业务骨干共计1200余人进行了集中培训。参加培训的学员表示,此次培训形式新颖、内容贴近实际。(来源:法制日报)
西藏大力推进法律援助便民服务
今年,西藏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围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增强法律援助服务力度,推动西藏法律援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西藏将认真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诉讼和非诉讼代理服务,重点围绕解决农牧民工工资拖欠、工伤赔偿、劳动保护等问题开展法律援助,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妇女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
据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丹增介绍,西藏在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服务力度的同时,还将着重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简化申请、受理和审批程序,改善案件指派方式,降低援助门槛。同时,结合西藏实际,适时开通覆盖七地市的法律援助专用电话号码“12348”,用于公益热线服务。(来源:西藏日报)
《精神卫生法》五一起实行 河北普法宣传进社区
3日上午,河北省《精神卫生卫生法》宣传活动在石家庄市玉成小区举行。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石家庄市八院、市二院、市中医院专家共计30余人到现场义诊、解读《精神卫生法》,发放《精神卫生法》宣传资料。《精神卫生法》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它的颁布实施填补了我国精神卫生领域的法律空白。(来源:长城网)
2013年全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试点工作在青海有序进行
近日,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国确定了8个城市的法律援助中心为全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试点单位,青海西宁市被列为试点单位之一。为了认真总结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经验,为全国探索科学有效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机制提供依据,青海省司法厅在近期对试点工作做出了部署。一是成立了青海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督查试点工作开展。二是制定了《2013年青海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试点方案》,确定了青海试点工作时间结点,明确于今年5月份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草拟完成《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试点工作评估标准》,组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确定初步的评估方法,为试点工作的全面启动做好充分准备。三是召开了试点工作专题会议,听取了西宁市近期试点工作准备情况、工作的思路、措施困难和目前工作进展情况。(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