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对象 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法院院长 李延国
民主周刊:曲周法院提出“监督就是关爱、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理念的背景是什么?
李延国:党的十七大报告曾指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党的十八大报告更是明确指出:“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可以说,这五年间,一个共同的主题始终贯穿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过程中——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系,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司法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加强对司法权的监督和制约,对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树立司法公信,意义非凡。
近年来,曲周法院一直致力于通过广泛接受监督,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及时发现和改进自身不足,实现司法权的规范运行。为此,我们提出了“监督就是关爱、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的理念,并在审判、执行工作中,不断加深认识,丰富内涵。
民主周刊:请您简单介绍一下司法权的监督制约体系,以及曲周法院在自觉接受监督方面做了哪些努力?
李延国:有鉴于司法权的重要性,我国为其设置了由多个主体参与、多个层次制衡、多个维度交织的监督制约体系,主要包括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和社会监督。
近年来,曲周法院不断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完善接受监督机制,密切与人大、政协、检察机关、人民群众等各方面的联络沟通,真心诚意听取意见,不断增强司法透明度,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摸得到的方式实现。
积极主动地向人大、政协汇报工作、征求意见,及时发现和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在辖区内影响较大的重大案件的审理,增强了案件审判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从交办、落实、催办、回复等环节入手,切实提高议案提案的办理质量和效率。此外,还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建议,完善自身工作。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对当事人到检察院申诉的案件,及时向检察机关通报案情,配合其开展工作;对争议较大、疑难、群体性案件,主动邀请检察机关派员旁听案件审理,开展监督;为检察机关调阅卷宗、出庭抗诉等监督活动提供便利。
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公众走进法院,观摩法庭审理;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倒逼承办法官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开通“院长热线”,认真办理回复工作,充分发挥其“民意直通车”功能。
另外,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30余名人民陪审员,并注重维护其阅卷、开庭、合议、宣判等权力,保证其“既陪又审”,充分参与审判活动全过程;赋予人民陪审员一定的监督权力,工作中如发现法官存在违法、违纪或不当行为,有权向法官本人、院长或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促使法官廉洁高效,推动了司法规范化建设。
民主周刊:在今后的工作中,曲周法院将如何把接受监督工作引向深入?
李延国:习近平总书记“把权力关进笼子里”的论述,既表达了我们党遏制权力腐败的坚强决心,又指明了改善权力运行的途径和方向。曲周法院将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约机制,丰富监督举措,确保实现监督制约的全天候、多层次和零障碍。
进一步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络。建立“分级分片、定向结对”的监督联络机制,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参与听证、参与审判执行及案件评查活动,拓展代表委员参与、监督司法的广度和深度。
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我们将大力实施“阳光司法”工程,邀请社会各界群众参观审判场所、旁听案件审理、参与审务监督,并通过电子邮箱、政务微博等现代信息传播技术,不断创新司法公开的形式,依法让每一个司法环节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我们将变被动接受监督为主动沟通交流,深入辖区农村、城镇、学校、企事业单位等走访调研,征寻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让越来越多的群众懂法、知法、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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