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法院秉承“监督就是关爱、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的理念,自觉将司法活动曝光于各方监督之下,让司法权在多维监督织就的“笼子”中规范运行,确保其在社会服务管理中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代表委员:
“我们的目光一刻也不曾离开法院工作!”
2013年4月1日,在曲周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曲周法院院长李延国代表县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全票通过,并在与会代表和列席委员中引发热议。
报告工作并接受审议只是曲周法院自觉接受监督的途径之一。
近年来,曲周法院除了“保质保量”地完成报告工作、接受执法检查、特定问题调查等“规定动作”外,还探索出一些密切代表委员联络,优化监督效果的“自选动作”。
2012年12月20日上午9点,曲周法院第一审判庭内,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即将开庭。
正当承办法官高源像往常一样有条不紊地进行庭前准备时,突然从审判庭外“闯”进六、七个人,他们一声不吭径直走向旁听席,着实吓了高源一跳。不过,很快他就平静下来了,因为他认出这几位“不速之客”不是来干扰庭审的当事人亲友,也不是未按程序进来旁听的普通群众,而是前来参加庭审评查的县人大、政协的代表委员们。
像这样的“突然袭击”,高源已经不是第一次遇到了。
在两个多小时的庭审中,这些代表委员一直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每一个细节,还时不时地在笔记本上写写画画。庭审一结束,旁听席立刻热闹起来。代表委员争相向承办法官发问,刚才还安静有序的庭审现场,顷刻变成了一个点评会场。
“为什么开庭时不讲普通话?”
“因为案件的双方当事人都来自农村,并且都已年逾六旬,庭前我们就发现,讲普通话他们理解起来比较困难。为了让他们更好地表达意愿,行使权利,我们才用当地方言审理此案。”
“为什么不当庭宣判?”
“因为在庭审中并未发现原、被告之间有什么实质的分歧,我们决定在庭后再做一次调解和好工作,以慎重对待原、被告这段长达四十年的婚姻。”……
经过一番沟通交流,代表委员们围绕庭审程序、庭审能力、法官形象等三个大项、十一个小项,对庭审情况进行了当场打分,并指出了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
自去年4月份以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部署,旨在提高法官庭审能力和裁判文书写作能力的“两评查”活动,在全国法院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曲周法院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活动安排,主动与该县人大、政协联系,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庭审评查活动,帮忙“挑毛病”、“找差错”。
为了方便他们参与评查,曲周法院不但定期向代表委员寄送庭审排期表和庭审评查表,还给予了他们无需提前预约和办理旁听手续,随来随听的“特权”。
据不完全统计,活动中先后有60余名代表委员参与庭审评查,旁听、评查案件125件,提出意见、建议200余条,有力推进了庭审规范化建设,提升了法官的司法能力。
“法院工作关乎社会稳定,关乎民生民权,因此我们的目光一刻也不曾离开法院工作!”这是代表委员的心声,也是曲周法院自觉接受监督得到的热切回应。
■人民陪审员:
“我们不仅是陪审员,也是监督员!”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本案被告将原告打伤确实不对,但此事的起因是原告出口伤人在先,并且将被告家的‘祖宗轴’扯下、踩踏,被告气愤不过才动手打人。我认为应该考虑到被告作为一个农民的质朴情感,在量刑上应该从轻。”
这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庭审合议现场。正在发表意见的是人民陪审员孙好忠,而他“叫板”的对象不是别人,正是合议庭的审判长。
一直以来,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积极性不高,“陪而不审,合而不议”是很多基层法院都面临的现实问题。那么曲周法院的人民陪审员何以有如此的工作激情,不但积极发表合议意见,而且还敢“叫板”审判长呢?
2012年初,曲周法院开展了“什么是人民陪审员?”的问卷调查活动,内容涵盖陪审职能、功能定位以及陪审过程中存在的困难等,对象包括社会群众、人民陪审员、法院干警等。约50%的受访者认为,人民陪审员是“法官的助手”,约10%的受访者甚至认为,人民陪审员是“花瓶”、“摆设”,约30%的人民陪审员在受访时表示,履职中存在专业知识不足、保障机制不力等障碍。
李延国对此表示忧虑:“人民陪审员是闪亮在审判席上的人民的‘眼睛’,可以‘零距离’监督司法权的运行,对保障司法公正、树立司法公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人民陪审员放不开手脚,放纵的是司法任性,伤害的是司法公信!”
曲周法院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逐一研究解决。针对群众认可度不高,自身荣誉感不强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真正将群众基础好、责任心强的人吸纳进人民陪审员的队伍,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民陪审员的认知度和自豪感;针对法律知识有限,陪审“自信”不足的问题,拨出专项经费,用于人民陪审员的岗前培训和任职期间的审判业务专项培训,并为他们订购学习资料;针对经费保障不力,补助水平较低的问题,积极争取县财政支持,不但确保了各项经费按时拨付,还进一步提高了陪审补助标准。
做到了“对症下药”,“疗效”自然立竿见影。
2012年,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各类案件2990件,参审率高达95%,较上年同期上升了近20个百分点;参审案件撤诉率91.73%,服判息诉率98.20%,分别比上年同期上升了13个百分点和15个百分点。
“这三项指标的提升,靠的是司法权的规范运行,而司法权的规范运行又离不开人民陪审员的广泛参与和有力监督,凝结着人民陪审员的心血和汗水!”言语间,李延国总不忘为人民陪审员“表功”。
群众:
“俺要给你们法院提意见!”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知经误者在诸子”,同样,人民法院的工作能否满足百姓的司法需求,法官执法办案是否做到了司法为民,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
近年来,曲周法院一直致力于畅通民意表达途径,丰富群众监督方式,确保司法权为民所用,为民谋利。如今,在这里任何一处办公场所,任何一个办案环节,都可以看到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诚意和决心。
步入立案庭,《立案、审理流程》、《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等规章制度以及监督举报电话张贴上墙,让每一名前来立案的群众都可以将自己的意见、建议留在《意见簿》上或电话投诉;走进审判综合楼,大厅和走廊两侧张贴着《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以及《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等规章制度,让每一名来院群众都知道,法院干警应该“怎样说话”,“怎样办事”;随手推开一间办公室,办公桌上放置的《人民监督牌》,清晰地标明了坐在这里办公的干警的姓名、职务等信息,而且还印有“四个一律”、“五个严禁”等禁规禁令,方便人们监督。
早在2010年,曲周法院就举办了首个“法院开放日”活动,改变了人们“不打官司不进法院”,“不打官司法律就与我无关”的观念。自那时起,曲周法院每年都会邀请来自社会各界的群众走进法院,参观审判办公场所,旁听案件审理,近距离感受法院文化。
接受群众监督,不能只局限于将群众“请进来”,还要求干警积极主动“走出去”。
“俺要给你们法院提意见!”去年8月的一天,曲周法院法官谷玉民刚走进其负责驻村帮扶的大河道村,就遇到了怒气冲冲的李大爷。
没等谷玉民缓过神来,李大爷就竹筒倒豆子一般讲开了。原来,李大爷的儿子前些年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了重伤,官司虽然赢了,但除了保险公司负担的赔偿款外,剩余的10万余元赔偿款因被执行人逃匿,一直拿不到手。因此,只要李大爷见到法院的人,不管他是不是该案的承办法官,都要上来“提意见”。
得知李大爷儿子的情况后,谷玉民迅速向有关院领导作了汇报,并且积极参与沟通案情、协助执行等工作。来来回回跑了十几趟,最终促使该案圆满执结。
“我们来到群众中间就是让群众帮助我们改进工作的,批评、意见我们不嫌多,百姓提的越多,我们工作进步得越快。”每提起这件事,谷玉民真诚的话语中,听不到一丝一毫的不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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