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地方动态> 福建

福州仓山检察院:深挖拆迁领域贪污窝案

2013-05-04 10:46:5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被反贪干警带走时,犯罪嫌疑人陈某自信两三天检察院就会送她回家。不过,陈某没能如愿。她与同案的其他三人,今年2月被一审法院分别以贪污罪判处十年至十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上诉后,4月底,二审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陈某是福建省福州市金山房屋拆迁工程处原主任,2008年负责该市仓山区南江滨北段上下店路拆迁项目期间,与工程处原副主任郭某、经办人杨某及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拆迁办原副主任薛某等四人,制作虚假拆迁房屋面积4000多平方米的补偿安置协议等材料,骗取拆迁补偿款478万元进行私分。2012年2月初,仓山区检察院对陈某等四人以贪污罪立案侦查。

    据办案干警介绍,该领域职务犯罪作案手段隐蔽,涉案人员熟悉征地拆迁政策及漏洞,伪造出一套手续完整的文件或材料,光从表象很难发现其中隐藏的问题,加之利益共同体间形成攻守同盟,房屋等标的物拆迁后,实物证据灭失等因素,增加了查处难度。

    陈某的淡定和自信或许就源于自认为做得天衣无缝的拆迁档案。在她与同案人编造的拆迁档案里,有拆迁户的身份信息,有补偿协议书,有被拆迁的房屋照片等,似乎无懈可击,要找当年房屋被拆迁的地点,要么空地一块,要么早已高楼、厂房林立,即使有人有涉贪嫌疑,也“死无对证”。

    “请你看看这张航拍图,指出被拆房屋在哪?被拆房屋4000多平方米,按比例在图纸上应有标识显现。”办案干警咨询专业人士后,向陈某展示了航拍图。陈某一看,顿时没了底气。杨某、薛某被抓获后,郭某主动投案,不到20分钟,就把如何编造虚假材料套取补偿款的过程和盘供出。他说,证据在你们手上,没法瞒天过海。

    仓山区检察院检察长陈秀云告诉记者,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涉案人员通过编造资料、或假借“群众”之名等手段套取补偿款,引发拆迁户对补偿公正的质疑,导致群众怨气大,损害政府公信,激发社会矛盾,甚至酿成群体性上访事件。查办这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该院态度坚决。2012年,该院共查办征地拆迁领域贪污案3件16人,涉案金额近千万元。(记者张仁平 通讯员王光忠 林施兆)

[责任编辑:闫天舒]
相关报道

·天津检察院涉未刑检坚持少捕慎诉
·苏州姑苏检察院个性化预防服务助力国企发展
·河南漯河郾城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成效明显
·河南临颍检察院召开青年干警座谈会
·河南灵宝检察院:反贪案件要过“安检门”
·贵州检察院传达贯彻全省社会管理创新会精神

·贵州检察院传达贯彻全省社会管理创新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