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仅调取了3人在村中任职的证明,不能证明3人对退耕还林款有监管职责……”4月27日,在灵宝市检察院反贪局会议室,证据审查小组正对一起农村干部涉嫌受贿案移送审查起诉前进行证据审查。这是该院今年探索并建立案件诉前证据审查制度以来审查的第二起反贪案件。
新刑诉法实施后,如何从完善和固定证据入手确保反贪案件质量,最大限度地避免案件在起诉后因证据瑕疵、证据不足、证据不合法等因素而退回补充审查、不起诉,甚至导致法院作出无罪判决等不利情况的发生,在每起反贪案件正式移送审查起诉前,灵宝市检察院按照公诉标准,对证据来源、表现形式、收集方式等进行严格审查。对能够补证的瑕疵证据,灵宝市检察院书面通知承办人补证,对应当排除的非法证据进行排除,并制作证据审查意见书。灵宝市检察院的反贪案件诉前证据审查制度,为反贪案件安装了一道证据“安检门”。目前,该院共依法查办5件7人贪贿大案,其中有两件4人受贿案件在通过证据审查小组审查后成功移送起诉。(记者马建刚 通讯员 王宏杰 邢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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