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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入刑"实施近两年 银川交通事故比例大幅下降

2013-05-03 15:11:3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银川日报 

  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明确“醉酒驾车、飙车等危险驾驶为犯罪”。2011年5月26日,银川市首起“醉驾入刑”案拉开银川市依法打击醉驾序幕。截至今年5月1日,“醉驾入刑”实施将近两年,银川市醉驾酒驾现象呈现双下降趋势。

  2日,记者从银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醉驾入刑以来,查处酒后驾车数量、因酒后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比例大幅下降。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话现在成了市民聚餐喝酒的口头语。2日下午,记者随机采访中,多数市民表示:“醉驾入刑后,在与朋友吃饭喝酒时不再劝酒,自觉遵守法规。”市交警支队执法民警介绍,两年来,经大力宣传教育和不定期酒驾检查,市民酒驾、醉驾行为明显减少。2012年,交警支队查处醉驾者数量与2010年相比下降50%,今年一季度,该数据更是直线下降。

  按照新道路交通法,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扣除12分,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醉酒后驾驶营运或非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同时,对酒驾与醉驾分别进行界定,酒驾为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醉酒驾驶为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ml。(记者 张佳怡)

[责任编辑:张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