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中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县”、“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县”、“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这是安徽省繁昌县近年创建法治县(市、区)活动给出的成绩单。
2008年,根据司法部创建法治县(市、区)的指导意见和省、市的具体安排,当年7月,繁昌县作为芜湖市的试点县,如期启动了全县范围的“法治县”(也称“法治繁昌”)创建工作。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繁昌县始终以《宪法》为核心、以“法治安徽”的精神和原则为依据,利用依法治理工作平台、围绕服务依法执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注重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各部门、各行业的互动与联动,整合各方资源,在各领域系统深入持久地推进地方、行业、基层法治,为构建“绿色繁昌、创新繁昌、文明繁昌、幸福繁昌”打下了坚实的法治基石。
始终坚持组织领导保障。自2008年7月“法治繁昌”创建工作启动后,繁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四大班子分管领导为副组长, 52个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繁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日常工作,并以县委文件形式下发实施方案,深化细化创建目标任务,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考核标准、考核办法。各镇、县直各单位相继成立了相应机构,制定具体贯彻意见和配套文件,一并认真实施。2009年7月繁昌县人大常委会又通过了《关于开展“法治繁昌”创建工作的决议》,进一步确立了“法治繁昌”创建工作的地位和重要性。
始终坚持普法基础先导。要守法,先知法。繁昌县将法制宣传作为“法治繁昌”的基础先行,健全法制宣传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各类主体的学法要求。一是突出重点对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采取党委(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公务员学法培训等行之有效的办法,保证公务员学习法律知识学时。青少年法制教育融入素质教育,坚持课堂主渠道、校园主阵地,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在法制宣传中的作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第二课堂主题活动,大力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不断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大力宣传与市场经济有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引导和监督。对农民坚持每月“送法下乡”,广泛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二是创新法制教育形式。创办推出繁昌司法行政网和“法治繁昌”电视专栏、法制宣传长廊、法治广场、司法通法制短信平台等,彰显“繁昌法治”普法本土特色。
坚持司法公正。繁昌县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为主线,大力推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一是以健全完善执法工作机制为重点,着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健全完善各项制度,着重抓好执法部门执法资格准入、法制教育、阳光执法、内外监督、责任追究等制度建设,形成环环相扣、全面规范的教育、预防、监督和奖惩并重的执法工作机制。二是以推行和完善政法干警个人执法档案为重点,着力提升执法质量。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干警执法档案建立工作的意见》,推行和完善政法干警个人执法档案,切实巩固工作成果。三是以推行执法监督为重点,着力提升执法透明度。重视和积极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公正,将执法公开贯穿于司法权力运行全过程。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是扩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完善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体系,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全县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无违法行为。二是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和特困阶层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加快法律援助社会网络化建设,建立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以妇联、残联、工会、共青团等为护翼,以镇、村为支节点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网络,覆盖面100%。县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高效运转,群众评价好、社会知名度高,从2010年开始,法律援助被纳入繁昌县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重要考核项目,2013年被县列为民生工程。
扎实推行政务公开。繁昌县结合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发布协调制度、工作考评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注重实效”的思路,重点围绕政策和决策、选人和用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及热点和难点抓公开,通过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墙、电子政务、传媒公开的形式,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发放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持证上岗,通过职权分解,明确责任。在县政府网站上公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各单位执法依据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越权执法。同时各镇、县直各部门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求,与县政府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明确执法目标和执法责任,作为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依据。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对滥用权力或不作为、贻误工作等行为,一旦发现,严肃查处,有效地减少了行政执法环节引发的行政争议。
加强经济法治建设。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依法加强市场监管,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提高物权保护水平,完善投资保护措施;健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劳动用工、税费收缴等监管体制,促进各类企业依法经营;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落实。
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积极探索和实践村级依法治理的新路子,在全省率先出台了《繁昌县村级组织工作规则》、《关于建立健全村干部“四保”激励保障机制的意见》、《关于加强村民小组长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四民主两公开”等村民自治工作制度,极大地提高了全县基层民主法治化水平。目前,繁昌县90%的村(社区)达到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标准,其中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3个,市级35个,县级63个。
加强社会法治管理。在加强社会法治管理中,繁昌县突出“五手段”: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完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健全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工作体系,依法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的体制和机制,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群众安居乐业;推进和谐文化建设,培育文明社会风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法治监督。在加强法治监督中,繁昌县突出“六举措”:加强党委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办事情况督促检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组织开展工作评议和干部述职评议;县、镇两级政府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监督等专项监督,强化对重要部门、重要事项和重要岗位的监督;人民政协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视察,促进法律法规的执行;司法机关加强司法监督,依法保障公民诉讼权利;切实落实普法依法治理考评、奖惩、责任追究“三项制度”的规定。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法定职能,强化人大、政协的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作用。
通过“法治繁昌”创建活动,繁昌县初步显示出执政能力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加快,司法公平正义彰显,市场行为规范有序,民主政治不断完善,全民综合素质提升,监督体系逐步健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徐群 明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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