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培养法官的良知和良心”,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宏章在4月28日召开的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上郑重提出。
会上,就进一步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工作,苏宏章提出了“三个必须”,即必须始终坚持能动司法,必须切实做到公正司法,必须全力践行为民司法。并强调,司法公信不能是海中孤岛、云中独峰,必须要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予以体现,在维护大局和谐稳定中加以展现。
对于过去一年辽宁省法院的工作,苏宏章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指出,全省各级法院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量化解了矛盾纠纷,积极参与了社会管理,有力促进了全省经济发展、社会和谐。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苏宏章要求全省各级法院一定要在服务大局中作出新贡献,以能动司法的新成效提升法院公信度,以主动作为的新成果来提升法院的认可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学会运用法制思维和法制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推进平安辽宁、法治辽宁建设。要准确把握全省政法工作确定的法治的主取向,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求真务实,进一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改革;进一步推进审判机制改革,以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为着力点,强化审判管理,确保司法权严格依法运行;进一步推进司法民主改革,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多途径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进一步完善规范依法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机制,确保司法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苏宏章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始终不渝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不断提高全省法院系统的司法公信力,要依法独立地行使审判权,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严格办案,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审理案件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裁判公正,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确保对所有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都一视同仁,尊重每个人的人格尊严,公平平等地保护诉讼各方的合法权益。要全面提高法律素养、司法能力、办案水平,强化案件质量和效率意识,真正把每一个案件办成铁案、办成精品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以公开促公平,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围绕为民,苏宏章指出,全省各级法院要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司法为民不动摇,为民司法无偏差,要不断强化为民意识,提升为民本领,务实为民举措,联系法院工作的实际,结合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五项教育活动。不断树牢为民观,切实强化为民情,着力加强执法司法能力建设,引导法官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和处理问题,大力加强法院的机关建设,教育引导广大法院干警确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全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进一步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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