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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构建群防群治社会监督网络

2013-05-03 14:14:5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平安浙江网 

    近日,随着灯光围敷网和帆张网作业渔船进港休渔,舟山市15家鱼粉加工厂向渔船拒绝了收购“虾仔”,并向浙江省范围内的鱼粉加工企业发出了倡仪书统一禁止收购“虾仔”,确保全省禁收“虾仔”“一盘棋”保护海洋生物幼体资源。

    近年来部分人受经济利益驱使,我省部分帆张网渔船通过在囊网中加设密眼衬网进行捕捞生产,特别在4~5月份大量滤捕以“虾籽”为主的海洋生物幼体资源,据统计,每年的总捕捞量约有20万吨。这种竭泽而渔式的捕捞行为,不仅对海洋渔业资源与海洋生态平衡造成了严重破坏,也与捕捞渔民自身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严重背道而驰。

    为维护《渔业法》的严肃性,促进海洋渔业生态可持续发展,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与沿海三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制的《关于禁止捕捞海洋生物幼体资源的通告》将在沿海渔区张贴,并将分送到广大帆张网作业渔民手中,每年在4~5月份期间作为集中整治打击捕捞海洋生物幼体资源。在整治期间,渔政执法机构始终对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在帆张网作业重点渔区、渔船集中的渔获物卸货港口、水产交易市场、各鱼货收购点、鱼品厂,以及销售的市场、投售点开展集中或交叉执法检查;多方协作管控源头杜绝隐患,与公安、城管、工商、所在地乡镇、街道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根据职责,密切配合,开展源头治理,摸清电捕、密眼衬网等违法渔器具的生产、销售渠道,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的规定,从而切断源头,防止渔业资源的破坏;执法人员进村入社上船头,发放宣传册、宣传单,并在中心渔港、码头、重要作业水域、水产品交易市场悬挂宣传横幅、设置警示牌、摆放流动画板等方式宣传渔业资源保内容,同时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系,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形式开展专题宣传报道,重点宣传禁止电鱼、毒鱼、炸鱼、密眼衬网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的法律法规,报道典型案例,发挥警示作用;建立群防群治的社会监督制,完善电话、网络等举报平台,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发动全社会力量监督“电鱼”这种违法现象,及时获取信息。

    据悉,为教育引导鱼粉加工企业杜绝收购“虾籽”等海洋生物幼体资源,舟山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召集了9家鱼粉制品企业负责人召开了座谈会,传达了《关于禁止捕捞海洋生物幼体资源的联合通告》精神和及渔业资源保护有关渔业法律法规,分析了当前部分帆张网渔船违法使用密眼衬网捕捞“虾籽”的危害,以及收购、加工“虾籽”的不良社会影响,与会的鱼粉企业负责人表示,要顾全大局,主动配合,自觉遵守《通告》规定,克服侥幸和攀比心理,不收购海洋生物幼体资源,切实担负起社会责任,并向浙江省鱼粉企业发出不收购“虾籽”等海洋生物幼体资源的倡议,用实际行动保护渔业资源,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形成公众参与,群防群治的社会监督体系网络。(浙江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郭冰)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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