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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徐家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2013-05-03 08:40:2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徐家新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法〔2013〕9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徐家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

周 强

2013年4月27日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