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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检察机关开展学习张飚活动

2013-05-03 08:36:2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4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决定开展向石河子市检察院检察官张飚学习活动。

  张飚在石河子市检察院工作31年,先后在反渎职侵权局、控告申诉科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在监所检察科工作10年间,审查减刑、假释人员7681人,没有出现一次差错,依法为4名服刑人员纠正刑期错误,在纠正张高平错案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曾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精神文明先进个人。

  自治区检察院号召,新疆各级检察机关和各族检察人员要以张飚为榜样,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牢记法律监督职责,坚定执法为民理念,坚守检察职业道德,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为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推动全疆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记者吕立峰)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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