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网络,建立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体制机制。社会管理网络的提出意义重大,一方面有利于在社会建设中厘清政府、社会、民众及市场等之间的关系,做到既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相互联系、相互合作,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另一方面有利于在复杂多变又利益多元的新形势下形成发现问题、评价问题、解决问题以及预防问题的体制机制,构建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网络回应体系。显而易见,在网络时代进行的社会管理,其政策设计、政策实施及绩效评估等离不开对网络的充分尊重和认识,但对网络社会进行的所谓虚拟社会管理并非止于政府管控、适应或引导,而应当将此作为形成社会管理网络的重要一环,以有效的科学的网络社会管理推动社会管理网络的形成。
其一,网络社会管理是社会管理网络形成的重要基础。网络社会管理是信息化时代的产物,也是面对网络新形势、应对虚拟社会新问题的必然选择。习近平同志在 2012年年底曾提问广大党员干部,“互联网在社会管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怎么去适应它?”说到底,无论是加强网络信息管理,还是提高领导干部的网络引导力,针对网络社会进行的社会管理,与其说需要政府直接的管理或服务,倒不如说是需要政府权力与职能的及时适应或转变。表面看来,虚拟的网络社会与现实世界相距甚远,但从近十年的网络社会实践与网络现实互动不难发现,两者之间其实是难以完全割裂或划分清楚的,即所谓的“虚中有实,实中有虚”。社会管理或服务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或服务,网络社会管理的深化和提升,从根本上依赖于政府对个人应有权益的尊重和关注,牢固坚持以人为本,主动适应网络新形势,主动转变执政新思维,将看似纷繁多变的网络世界融入到社会管理的大网络中去。
值得说明的是,应对或顺应网络新形势进行的社会管理创新,绝非仅仅关注于网民需求或网络意愿,而应从国家与社会、公民与社会之间关系的整体上考量网络特点与网民特征,从传统到现代、封闭到开放的社会转型中反思网络事件与回应机制,从社会学理论视野中评判网络社会现状及发展趋势,坚决摒弃那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单打一式孤立思维,也要摒除那种“倒水一并倒掉孩子”的盲目性僵化思维。坚持在以人为本原则指引下,将顺应形势需要与政府治理调适、政府职能转变与社会力量培育、社会力量扶持与社会自治规范、社会自治机制与政府管理衔接互动等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实现网络社会管理的有效、及时、准确、科学和符合法治精神,实现现实与虚拟社会的良性互动,为社会管理网络体系的形成奠定坚实基础。
其二,社会管理网络反映网络社会管理的现实要求。社会管理网络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确保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和有力保障,结合党的十八大精神,科学全面认识我国社会管理网络,必须首先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其目标是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在此语境下认识社会管理有助于撇清一些错误认识,比如认为社会管理就是管理社会、社会管理目标等同于维护社会稳定等。这是社会管理网络形成的核心所在,脱离这个核心,社会管理网络越缜密、社会管理网络发挥越充分,越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二是社会管理创新应当有利于促进社会管理网络形成,网络不同于过去单线式或粗线条式的管理思维或管理方式,网络不仅是纵向的上下衔接、政令畅通,而且是横向的主体平等、相互合作、彼此互动。比如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就是社会管理网络的具体目标体现之一,必须发挥辖区内既有的信息优势、社会优势、人才优势以及制度优势等等。显然,创新若偏离社会管理网络的形成目标,导致单纯强化政府主导作用或一味培育社会力量,不仅不利于社会矛盾化解或社会问题预防,且为社会关系失衡或社会秩序维护带来隐忧。三是社会管理网络是一个动态系统,在保留和发挥传统的既有的体制机制优势基础上,必须加快形成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现代社会应急处置机制、现代社会管理体制和管理机制,最终形成适应现代社会的治理模式。在此过程中,社会管理在多方衔接互动中形成网络,在网络不断调试、适应、应变以及完善中促进和谐因素最大化。值得注意的是,没有一种模式或网络是一劳永逸的,多样和多元的情势变化要求政府首先具备网络化思维,以尊重人和保障人的不变应对各种变化或挑战,不断巩固社会管理网络的防御、消解和引导功能,使得社会趋于动态稳定和理性公正。
从近年来的网络群体性事件的诱发及结果来看,正向性与负向性的网络事件均可引发由个体向群体、由虚拟向现实、由语言到行动的超大规模现象,均能产生强大的现实影响力和冲击力。在涉及处理过程中的所谓“官方网络舆论场”与“民间网络舆论场”的交锋中,一系列关系贪污腐败、贫富差距、特权行为、行业垄断、社会保障、城乡差距等民众关心的话题上,前者的网络世界话语权往往处于劣势。反思此类现象的原因症结,其不仅在于网络事件的现实体制(诸如党组织、思想政治、公安警察等)进不去、发挥不了应有的控制或分解作用,而且启示我们网络社会管理必须朝着社会管理网络的正确方向,用有机的社会管理网络折射和反映网络新形势、新要求,而非两者关系的本末倒置。比如发生于2009年6月的湖北石首事件,千万网民的积极参与与当地政府的消极反应形成反差,网民的从说到做与当地政府的失语妄语形成反差,其结果是加剧流言传播、导致事态恶化。这里问题的关键是政府回应迟缓与回应乏力,其重要原因是当地政府没有构建一套有效的社会管理网络,没有将政府角色与网络管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等有机联系和互动起来,使得问题出现后仅仅因为政府的缺席与失语即马上加剧事态严重性,而本应及时承接或弥补政府功能之有序的公众参与、积极的社会协同、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以及法治的有力保障等一一缺席,这不得不说是我国当前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深化中亟需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著名学者托马斯—潘恩在其名著《常识》的开篇就告诉人们政府与社会的区别,“社会在各种情况下都是受人欢迎的,可是政府呢,即使在其最好的情况下,也不过是一件免不了的祸害;在其最坏的情况下,就成了不可容忍的祸害。”对此观点尽管存有异议,但在我们现阶段推进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过程中颇具借鉴意义,无论是提升各级政府和干部网络社会管理的水平,还是最大进度构建和完善社会管理网络,在文件贯彻和激情推进之余,将政府和社会关系的处理放到最为突出的位置,这既是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中的核心问题,也是社会管理网络能否形成和发挥应有作用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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