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联合区司法局与安徽省霍邱县、金寨县检察院、司法局近日联合出台了《逮捕必要性审查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协作办法》,强化外来人员犯罪的平等司法保护、信息资源统筹利用,提升司法亲和度、衔接度,推动司法公正。
据了解,为了强调司法平等保护要求,确立了取保候审“二选一”模式,要求犯罪地检察机关应当首先审查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地是否具备取保候审条件,只要具有相对稳定的居所六个月以上并有亲友、工作单位或者学校可以落实监管措施的,即可享受取保候审权利;如在犯罪地无取保候审条件的,则进一步审查其在户籍地是否具备取保候审条件,在户籍地具备取保候审条件的,批准其回户籍地取保候审。
《办法》还规定,建立取保候审表现与量刑建议相衔接机制,检察机关可综合考量犯罪嫌疑人户籍地检察机关反馈的信息,作出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等决定。此外,在逮捕必要性审查阶段,两地检察机关可通报包括取保候审表现、是否在犯罪地入矫以及社区矫正后变更居住地、跨区域流动、再次违法犯罪等信息,以消除审前监管和刑罚执行监督的盲区,确保刑事诉讼顺利进行。(记者 丁国锋)
·五一客流高峰降至 江苏交警发布4条驾车提醒
·微博助力 江苏太仓一季度两抢警情降六成
·江苏常州中院:密织消费者权益保护网
·江苏:5月1日起可网络异地验车
·江苏邳州法院查摆问题"动真格"列出整改"明细账"
·江苏因地制宜推进消防基层基础建设侧记
·江苏因地制宜推进消防基层基础建设侧记
·江苏:夯实基础,筑牢城乡“防火墙”
·赴江苏上海浙江考察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队伍建设工作
·江苏南通边防支队官兵在展馆内观看倡廉书画作品
·江苏苏州姑苏区检察院:灾区专线报平安
·江苏镇江丁卯街道“夕阳红”司法协理员工作队纪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