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高级法院为深入贯彻2013年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年度会议精神,召开少年法庭指导小组办公室全体会议,研究2013年少年审判工作。省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旭对2013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出部署。
一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和《刑法修正案(八)》颁布,对未成年人保护内容有了较大的增加和变化。《青海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已经施行,社区矫正制度正在进一步深化。人民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如何适用新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如何把握限制令的适用、如何扩大非监禁刑的适用等问题在实践中具有一定难度。法官要及时学习新的司法解释和规定,认真分析最高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提高自身业务能力。
二要严格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会议精神,依法审理好涉少案件。结合全国法院第六次少年法庭工作会议精神和2013年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年度会议精神,推广优秀少年法庭工作经验,少年法庭指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主动联系各审判庭和全省各级法院,关注、掌握案件审理情况,做好对犯罪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工作。
三要注重调查研究,总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全省法院要发挥调研力量,选好少年法庭工作调研课题,注重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发现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为审理好涉少案件总结经验,并推广运用。
四要注重管理,发挥少年法庭指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作用。省高级法院少年法庭指导小组办公室要协调好三级法院之间及地区法院之间的学习和交流,做好兄弟省份之间的学习交流,继续加强基层法院独立建制少年法庭建设,做好对基层法院的指导工作。同时,要重视基层法院少年法庭法官的选任工作,加强基层法院少年法庭物质保障。(朱明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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