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27日下午,市政府召开《实施办法》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应急委主任杨雄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直接关系城市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到政府公信力,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贯彻落实好《实施办法》,必须居安思危、常怀忧患,必须未雨绸缪、强化预防,必须快速应对、科学处置,必须关切舆情、公开透明。
会上,市领导为市应急办应急管理专家组专家颁发聘书。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薛潮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姜平部署《实施办法》宣传贯彻工作。各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应急办负责人等相关部门同志约1700人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杨雄在讲话中指出,确保责任到位是贯彻好《实施办法》的关键。作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主体,各级政府要坚持守土有责,层层明确责任,处处落实责任,确保时时找得到责任人。
“绝不能‘重事后处置、轻事前防范’。”杨雄强调,要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准备。
杨雄强调,突发事件应对,关键要“快”,要和灾害灾难赛跑,和时间赛跑,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住事态,把损失降到最小。各级领导干部要敢于负责,做到快速科学决策。要坚持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公开透明,以“快报事实、慎报原因”为原则,做好信息发布和解疑释惑等宣传引导工作,加强与群众沟通互动,引导群众科学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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