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新媒体当作听民声察民意重要渠道
■江苏省如皋市检察院检察长 何强
新媒体时代的兴起,使检察机关面临着群众工作方式的一次深刻变革,我院紧紧抓住这次机遇与挑战,将“三用工作法”融入实践中,推动群众工作的改进和创新。
用“法眼”理性看待新媒体。网络民意的产生往往是现实社会群众诉求的直接反映,我院
把新媒体作为听民声、察民意的重要渠道,从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角度出发,拓展检察外网功能、开通检察官方微博、建立网络新闻发言人平台和微信群,并开设了网上群众工作区网站。这种直面新媒体的方式使我院更多地了解到了群众的诉求,改进工作作风,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理解。
用“智慧”正确引导网络舆论。我院制定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涉检网络舆情处置办法》,组建了一支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主动设置主题,开展实践演练,培养低端用户“意见领袖”,掌握舆情的传播规律和处置技巧。同时,我院加强与公安、宣传等部门的协作,建立舆情监测值班制度。遇有网络舆情,先制订处置预案,及时研判舆情的源点、集点、对检察工作的影响、修复途径和可能性,在处置舆情的黄金4小时内,视情况开展引导性评论或主动进行官方回应,引导舆情发展方向。
除网上工作外,我院还秉持引导和处置联动、虚拟和实体相连的工作原则,通过约见当事人、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第三方介入,或召开公开答复会等方式,解决实际问题,调和现实矛盾。2012年,院领导主动约见发帖人6人次、召开公开答复会2次,妥善化解了2起重大涉检信访案件。
用“平等身份”积极做好群众工作。做好新媒体时代的群众工作根源于做好现实社会中的群众工作。我院教育引导干警主动学习和运用微博、微信等网络技术手段和方法,以平等的身份与群众开展网络对话,说真话、说恰当的话、说群众听得懂的话,对网络舆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加强与本地网络版主和“意见领袖”的沟通,加强与各种媒体的良性互动,整合各方力量正面宣传检察机关的工作举措和成效。确实做到网内有诺网外践行,网内民意网外落实,切实提升检察机关在透明、公开、信息化条件下的执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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