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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位基层检察长谈提升新媒体时代的社会沟通能力

2013-04-28 10:26:4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编者按:在刚刚结束的全国政法宣传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提出,要全面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更加积极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和关切。28日,检察日报摘发第三期基层院检察长“检察工作与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专题研修班上9位检察长的发言,以期引发大家思考,并在工作中借鉴。

摒弃畏难情绪变被动为主动

    ■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检察长 叶文胜

    近年来,互联网、手机等数字媒介为代表的新媒体迅猛发展,成为广大群众接收信息、表达诉求的重要渠道,群众对检察机关各项工作的监督日益加强。我院以“三个确保”为主要着力点,做好新媒体时代的群众工作。

    首先,确保积极的态度。当今群众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方便快捷地监督检察工作。面对新形势,我院坚决摒弃群众工作中的畏难情绪,提倡用包容的态度积极应对,合理利用新媒体,变被动为主动。我院将新媒体变成收集和听取群众诉求的重要途径、及时发现和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渠道,将新媒体变成介绍检察工作的新型窗口、展示干警良好形象的重要平台。

    我首先带头尝试网络访谈。2012年6月27日,我接受正义网邀请,与网友在线交流我院开展举报宣传、未成年人维权工作及预防、查办职务犯罪方面的经验。这次尝试,激发了我院干警合理运用新媒体的信心,干警们纷纷注册实名微博,积极宣传我院先进典型马若怡,针对刑诉法、民诉法的修改为群众答疑解惑,结合案例对广大群众进行警情提示,效果不错。

    其次,确保良好的能力。我院紧跟新媒体发展形势,从其对检察工作的影响出发,不断推进培训工作,2012年先后两次开展了“舆情应对与微博管理”专题培训,从培养检察官与网民交流的语言艺术、树立运用新媒体为群众服务的意识、提高检察官在群众工作中的应变能力等几个方面,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应变能力和沟通能力。当年8月,我院还以群众工作能力为主题开展检察业务技能实训活动,以实战模拟的方式锻炼和提高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

    再次,确保完善的机制。随着新媒体对检察工作的影响向纵深发展,为了充分利用新媒体加强群众工作,搭建良性的互动平台,2012年10月,我院先后出台了《涉检舆情处置规程细则》、《个人实名微博客管理暂行办法》,并成立了涉检舆情引导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建了一支17人的检察官微博客管理员队伍。

    对于涉检网络舆情,我院实行部门联动,整合全院力量迅速作出反应。在对事实进行准确调查的基础上,利用网络、微博客等新媒体在第一时间与群众沟通,公布事实真相,给群众答疑解惑,抢占舆论的主动权,使真实信息占据新媒体和其他各种媒体,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减少流言、谣言的产生和影响。2012年以来,我院及时妥善处理了5起网络舆情,其中1起网络舆情的处理结果得到了北京市检察院领导的肯定。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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