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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检察院文件措施为经济发展营造法治环境

2013-04-28 10:02:5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吉林新闻网 

    27日,记者从省检察院了解到,继2012年制定并组织实施了服务农业科技创新、服务小微企业、服务民生实事等4个工作意见,全省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工作得到各界肯定后,今年,省检察院围绕服务民营经济、服务科技创新和服务重大项目,出台了“三个文件”和系列措施。

    据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将迅速组织开展新一轮服务吉林振兴发展的工作,将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解放思想,突破常规,对不同性质的经济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助大扶弱。

    省检察院积极引导全省检察人员树立“三个有利于”观念,即开展检察工作要有利于支持创业致富、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有利于激发改革活力。在对企业最关心、最现实的法律政策界限把握问题上,明确了“六个严格区分”的指导性意见书,在办理涉及企业、项目案件过程中,提出了“一案一策、以症施治”的办法,为企业发展营造宽松的法治环境。

    在落实上,省检察院创新方式,建立有效的组织负责机制,全省各级检察院都成立检察长任组长的服务振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涉企案件集中清理工作建立涉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民营企业的诉累。将开通“12309服务热线”和“服务网络平台”,向广大企业发放服务手册和工作指南,成立省检察院科技创新维权中心,建立“一站式”工作机制,开展“零距离”服务,组织开展“千名检察官送法进千企”活动,组建检察服务团,根据企业实际需求进行服务。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