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厅27日正式通过 《湖南省公安机关办理家庭暴力案件工作规定》,明确公安民警应及时受理家庭纠纷案件,不得拒绝、推诿、拖延。这是全国省级公安机关出台的首部规范办理家暴案件的规范性文件。
根据规定,民警在接到家庭暴力案件的处警指令或报警求助后,应迅速赶赴现场,制止家庭暴力行为,对家庭暴力的受害人采取有效的救助保护措施。公安机关应当在收集证据、查清违法犯罪事实的基础上,综合考量后区分具体情况妥善处理。规定强调,民警对家庭暴力案件的报警求助拒绝、推诿、拖延的,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胡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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