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下午,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召开座谈会,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订草案和《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村组法两办法”)征求修改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出席会议。
据介绍,原有的“村组法两办法”是在上世纪90年代制定的,出台时间已久,有些条款不能适应形势的变化。2010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订的村委会组织法,增加了许多新的规定。我省的“村组法两办法”中有些条款与上位法规定不尽一致。因此,“村组法两办法”的修订极为必要。2011年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王云芳等11名省人大代表提出“关于修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议案”。此后,省人大内司委开展了相关立法调研。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村组法两办法”列为2013年立法出台计划。
今天的座谈会邀请了4位来自农村基层的省人大代表参加。他们从具体的操作层面提出了修改意见。下一阶段,省人大内司委还将召开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以及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党外人士征求意见座谈会,最后形成一个较为成熟的修订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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