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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夯实基础,筑牢城乡“防火墙”

2013-04-27 14:49:1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新华日报 

    笔者从4月19日召开的全省消防工作会议上获悉,2013年全省消防工作的主旋律是打基础,着重开展“查非除患”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夯实农村和城市社区消防工作及地方消防力量基础,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努力实现有效控制一般火灾、力争不发生较大火灾、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目标。

    “查非除患”行动:

    让火灾隐患无处遁形

    【画外音】近年来全国和我省发生的火灾相继暴露出非法建筑遗留火灾隐患突出的问题。少数地区仅注重短期经济效益,忽略安全生产,擅自降低消防安全门槛,办理消防手续方面“先上车后买票”甚至“只上车不买票”,形成了一批区域性、行业性消防安全隐患。有的大型城市商业综合体,建筑面积超过20万平方米,未经消防设计审核许可即强行施工。有的特色经济镇注重支柱产业发展,未办理消防手续即投入生产经营的单位超过千家。去年以来发生的诸如天津蓟县“6·30”莱德商厦、陕西延安“12·22”国贸大厦火灾,以及我省发生的扬州汇银商厦、常州康华医疗器材有限公司火灾,都暴露出此类问题。这些建筑没有经过消防审核验收就擅自投入使用,留下难以整改的先天性隐患,火灾发生后蔓延迅速,损失惨重。

    【聚焦】目前,省公安厅正在全省组织开展“查非除患”消防安全专项行动。行动主要针对消防监督检查和历次火灾调查发现的,警务基础平台社区消防管理模块登记的,国土、住建、规划、工商等相关部门移交的,群众举报投诉核查属实的建筑: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手续的;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特别是丁、戊类厂房、仓库改为丙类及以上厂房、仓库使用的,车库改为仓储经营场所的,其他性质改为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非法搭建的建筑。

    期间,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将会同有关部门排查梳理发现和掌握的非法建筑,特别是各类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中,未纳入日常消防监管的非法建设工程和单位。对已登记的所有非法建筑,逐幢明确监督检查的责任人,逐幢开展行政指导式检查,查清查实存在的火灾隐患,督促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对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责成单位恢复经过消防审验核准的使用性质。对非法搭建的,及时通报规划、城管等部门依法予以拆除。对于未整改或已整改完毕但补办不了消防手续的非法建筑均应登记造册,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同时向政府报告并抄送规划、住建、城管、工商及其行业主管部门,相关部门还会将其消防手续办理情况及消防安全状况纳入单位信用评级体系建设。

    “网格化”管理:

    筑牢社区农村“防火墙”

    【画外音】农村、社区火灾防范是消防工作的难点。我省农村社区消防管理体系还不健全,部分农村地区还存在失控漏管现象,部分地区网格内的消防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检查和有效整改,“三合一”、城中村、群租房以及多产权、多使用权房屋缺乏消防安全管理。2012年全省火灾共造成75人死亡,其中超过三分之二发生在农村地区和居民家庭,基层消防自防自救体系建设亟待加强。

    【聚焦】目前全省383个街道、1048个乡镇或以社区(行政村)、或以基层综治部门现有网格为单元,划分了33648个消防安全管理网格,落实消防管理人员29073人,基层消防管理网络逐步形成。今年我省将进一步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将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紧紧抓住基层消防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探索抓动员、责任驱动,抓督导、标准驱动,抓组织、建网驱动,抓建设、装备驱动,抓队伍、民力驱动,抓机制、创新驱动的“六抓六驱动”工作模式,全力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基础。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切实履行起消防管理职能,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工作网络。乡镇、街道将继续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推动经济发达镇专门设立消防机构。社会单位、社区特别是多产权、多使用单位的物业管理进一步落实消防责任,基层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从而把基层消防工作做细、做实,把基层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根据工作部署,2013年全省80%的乡镇(街道)将建立起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实现有组织、有制度、有设施、有队伍、有检查、有宣传的“六有”工作目标。

    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填补农村消防力量“空白”

    【画外音】我省通过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填补了农村消防力量的“空白”,初步实现了“初起火灾不出村组、一般火灾不出乡镇”和经济发达地区“5分钟消防”的目标。2005年以来,全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独立扑救火灾2.4万余起、协助现役公安消防队扑救火灾9340起,参加抢险救援及社会救助1.4万余次,抢救人员645名。目前我省地方消防力量建设发展还不平衡。部分地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距国家的建站要求、建设标准有较大差距,队伍流动性较大。很多地区乡镇保安消防队由于后续保障经费落实困难,消防三轮摩托车、手抬机动泵维护保养不力,器材装备严重损坏,已经名存实亡。

    【聚焦】今年,我省将坚持多种消防力量“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原则,在做好辖区及单位灭火救援的同时,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培训,拓展社会服务职能,成为灭火救援的战斗队、消防安全的检查队、消防知识的宣传队和为民服务的志愿队。同时按照“职业化、专业化、公益化”发展方向,加强顶层设计,处理好“建、管、用”的关系。年内,各地将加快推进乡镇保安消防队达标升级,完成重点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其他乡镇也将全部建设符合标准的保安消防队。据悉,根据《江苏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计划(2012~2015年)》,至2015年底全省将建成“覆盖全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反应及时、处置快捷、效果较好”的专业化队伍,专业力量和兼职社会力量密切配合,专业主体队伍得到重点强化,社会力量参与得到全面动员。

    综合应急救援:

    完善机制铸“铁军”

    【画外音】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轨道交通、高层、地下、大空间建筑和石油化工企业日益增多,各种致灾因素大量增加,灭火救援形势日趋严峻。苏南地区大企业遍地开花,而消防队(站)建设跟不上,距离远,往往鞭长莫及,发生火灾后损失巨大;苏中、苏北地区由于消防队(站)偏少,辖区大,致使火灾发生后难以施救,给百姓带来了巨大损失。有些消防队虽然有装备,但标准低,难以满足当地灭火救援需要,特别是处置高层、地下、石油化工等特殊火灾所需的特种车辆和侦检、洗消等专业型器材装备普遍不足。

    【聚焦】目前,我省已组建省、市、县三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6个省级区域性、7个市级灭火救援应急中心,以消防部队为骨干、其他各类应急队伍为重要力量的多层次灭火救援应急体系初步形成。今年,我省将完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强化区域性灭火救援应急中心及周边区域的联动,建立资源联享、队伍联训和应急联动的工作机制,提高协同作战能力。各级政府每年至少开展1次综合实战演练,努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综合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建立起平战结合、遂行保障的战勤保障体系。消防部队加强对高层建筑、石油化工等特殊火灾扑救以及地震等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战术研究和应用,强化各级指战员专业训练,不断提高快速反应、攻坚作战能力。 苏肖轩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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