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汪 文
绢帕麻菇与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入京》
于谦,字廷益,明代浙江钱塘人。明朝名臣,民族英雄。与岳飞、张煌言并称“西湖三杰”。他为官清廉,关心百姓,不畏强暴,刚正不阿。著有《于忠肃集》。
正统十四年(1449年),蒙古瓦剌部围攻北京,于谦任兵部尚书,主持军事,拯救国家于危难。此后一直主持朝政。天顺元年(1457年),遭人陷害至死。
宣德初年,于谦受命巡抚江西,到任后,平反冤狱,打击富豪,为民请命,安抚流离,政绩卓著,很快便得到明宣宗的重视,亲自手书于谦之名授予吏部,任命于谦为兵部右侍郎,巡抚山西、河南,当时他年仅33岁。
正统六年,于谦上书说:“现在河南、山西各自储存了数百万谷物,请于每年3月,令各府州县上报缺粮的贫困户,把谷物分发给他们。先给菽秫,再给黍麦,再次给稻。等秋收后还给官府,而年老有病和贫穷无力的,则免予偿还。州县吏员任满应该提升时,储存预备粮达不到指标的,不准离任,并命令监察官员经常稽查视察。”朝廷下诏令照此执行。河南靠近黄河的地方,常因水涨冲决堤岸,于谦令加厚防护堤,计里数设置亭,亭有亭长,负责督促修缮堤岸。他又下令种树、打井,于是榆树夹道,路上没有干渴的行人。大同单独远在边塞之外,巡按山西的人难以前往,奏请另设御史管理。把镇守将领私自开垦的田全部收为官屯,用以资助边防经费。他的威望恩德遍布于各地,在太行山的盗贼都逃跑或隐藏起来。
于谦居官35年,一直兢兢业业,不贪私利,将一世清白留在了人间,深为后人称颂。当时,官场腐败,贿赂公行。尤其是明英宗即位后,太监王振把持朝政,勾结内外贪官污吏,擅作威福,大臣进京,必须馈送重金厚礼,否则后果难堪。然而于谦一身正气,决不随波逐流。他每次进京,只带随身行装。好心人怕他遭殃,劝说:“你不带金银入京,也应带点土特产品送一送啊!”他举起袖子笑笑说:“我带有两袖清风!”于谦身居兵部尚书大任后,“口不言功”,“日夜分国忧,不问家产”,“所居仅蔽风雨”,常被“错认野人家”。他曾作诗形容他的床:“小小绳床足不伸,多年蚊帐半生尘。”他遭到诬陷被杀,抄家时,竟“家无余资”。抄家者见正屋紧闭,还上了锁,认为必是钱财藏其内,打开一看,原来都是皇帝赏赐的物品。
于谦死后,石亨的党羽陈汝言代任兵部尚书,不到1年,贪赃累计数万,英宗召集大臣去看,变了脸色说:“于谦在景泰受重用,死时没有剩余财产,陈汝言为什么那么多?”石亨低下头不能回答。天顺三年,石亨被关进监狱,第二年死在那里。天顺五年,曹吉祥谋反全族被处死,于谦的冤案才真相大白。
而于谦写下的《石灰吟》,至今仍被人们传颂。
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
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