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敬言
近年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积极推行 “阳光警务”,打破了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的固定关系,实现了从传统监督模式到公众监督模式的转变。“阳光警务”工程实施以来,全局民警违规违纪问题在半年内锐减79.4%的幅度,体现出了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的实际效果。
创新,“阳光警务”起航
如何提高警队公信力、解决群众对公安机关信任危机的问题,在近年的社会管理创新进程中,齐齐哈尔市公安局认为社会管理创新不是刻意的求新和与众不同,而是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契合实际就是一种创新。
2012年3月,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公安机关推行标准统一、措施明确的新型警务公开、监督模式。170平方米的“阳光警务”工作大厅装饰一新,80万元的专项经费落实到位,建立实时监控平台,对各派出所讯问室、外事办证大厅、户政办事大厅和车管所办证大厅进行联网监控,同时确定304名大学生作为警务监督志愿者,聘请40名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内的行风监督员,利用周末时间,分批次通过视频监控平台,对一线执法全过程进行监督。
2012年7月1日,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顺利完成了“阳光警务”工作大厅的基础建设和视频监督工作的前期准备,“阳光警务”的阳光旅程正式起航。
案例,解决问题动真格
变事后处置为事前监督是实施“阳光警务”的初衷。运行至今,“阳光警务”已经先后组织3040名(次)大学生志愿者、847名(次)公安助理员开展了65次视频监督工作,发现、纠正违规问题1413人(次)。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在对问题逐一核实后,都依规依纪进行了处理。
2012年10月16日,大学生志愿者李某在视频监督时,发现市辖某县一家机动车检测公司使用图像处理软件伪造被检车辆牌照照片,违规出具检测报告,为5台大型货车办理了年检手续。随后,其他大学生志愿者又陆续发现还有5个县(市)机动车检测机构也存在同样问题。经查证属实,涉及的机动车检测机构受到停业整顿处罚,直接责任人受到治安处罚,负有失职责任的相关工作人员分别受到调离岗位、给予纪律处分等处理。
变化,“阳光警务”实效频显
在“阳光警务”的严格管理下,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全体民警的精神一下子抖擞起来,大家都绷紧心弦,生怕一不小心违反了纪律,责任心也不断加强。如何执法、如何高质量地执法成了他们思考最多、反省最多的问题,也促使民警们在执法、服务上将更加严谨规范。
有一组数字可以证明:自“阳光警务”实行以来,单月发现的问题数量直线下降,2012年7月359个,8月230个,9月175个,10月127个,11月118个,12月74个。
2013年,“阳光警务”监督范围开始拓展,警务公开触角同时延伸,将县(市)派出所接待大厅、看守所、拘留所、外事(户政)办事大厅、交警执罚大厅、安全教育学校、牌照厂清障队、交警大队综合服务大厅、交警执法记录仪等统一纳入视频监督范围,涵盖了全市279个基层单位90%以上的公安工作。
今年7月,“阳光警务”工作大厅将搬进近300平方米的新家。伴随着建设的脚步,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已经谋划推出下一步工作思路:不断完善监督模式,将视频监督向纵深方向发展,逐步将全市公安机关所有执法、服务部门纳入视频监督范围,使公安管理更加科学、阳光,公安工作更加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