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历史深处的中华法制文明 张晋藩先生的近著《中华法制文明史》已于2013年1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该书为两卷本,上卷为古代卷,字数79万余字;下卷为近、当代卷,字数近70万字。如此一部皇皇巨著,道尽数千年法制文明,却成于一人之手,已令人感叹作者学力之厚;而如若得知此书作者是在年逾耄耋、目力衰弱的情形下,犹每日伏案六小时、字斟句酌而成此巨著时,则令人无法不惊叹其学术勇气之坚之毅。笔者在此不揣窳劣,对该书作一简短探讨,意在使读者对此书有一大致了解,更希望通过此文,让读者对先生隐藏于文字之外的苦心孤诣,有一番“同情之理解”。 先言此书的写作主旨。这个主旨就是:文章为谁而作?通读此书,我们可以感受到,张先生笔下的读者乃是最广大的希望知道、希望理解中华法制文明的普通读者。对于一个想要整体上了解中国法制发展历程的读者而言,他当然希望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就能“贯通”领会,而不是得到一些法制文明史的知识碎片。知识碎片的考古,自有专人进行。而该书作者的意图,则在于弘扬法制、传承文明,而为了达此目的,必得对古往今来的整个中华法制文明进行细心梳理、精心剪裁,然而以一种严谨、平实的文字传达给读者。如果卷帙过于浩繁,不唯作者能力不够,也使读者在如山的篇幅之前丧失了一步向前的勇气,所以虽然先生已经主持编纂过《中国法制通史》煌煌十卷本的巨著,还是不厌其烦地自著这部《中华法制文明史》,实际上内心隐藏着深意,是要让更多人知道和理解悠久灿烂的中华法制文明。所以仔细阅读本书会发现,作者写作注意突出重点(如对于春秋决狱、《唐律疏议》的释评等),兼及一般(如对于五代、辽金法制的介绍),并且自我克制,尽量减省笔墨,最大限度地做到言简意赅。在材料的选择上,作者并没有一味求新求偏求全,而是用最有代表性最基本的法制史料,这同样也是为了不让读者太费思量;在文风上,则避免使用生涩冷僻的字眼,绝不用佶屈聱牙语句。所以这样的作品绝对不是作者自矜其能的“炫博”之作,相反它比较平实流畅。一些学力深厚的研究者也许会将之当做一本资料集或教研素材,但对于最广大的读者而言,这实在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入门之钥。 次言此书的框架结构。这实际上是一个撰写体例问题,该书上下两卷体例并不一致,笔者暂且将之名为“由纵到横,纵横交错”。所谓“由纵到横”,是指在上卷“古代卷”中,整体是按照年代分章,从文明起源的夏商,历西周、春秋战国、秦、两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两宋,一直到中华法制文明最后形态之明清,其间的法制一路写来,与整个古代历史相始终,基本是纵向的;而到了下卷“近代卷”时,前十章则分别叙述了改制和更法思潮、西方法文化、洋务法制、宪法思潮与维新、预备立宪、晚清修律情形、近代刑事立法、民事立法、商事立法、司法改革,虽然其中也大致有先后之分,但是并不明显,而更多是专题式的,基本按照部门法式样铺开,故而“由纵到横”。所谓“纵横交错”,一则以章下的节而论,古代卷基本上是按照立法、行政法律、刑事法律、民事法律、司法制度这个层次展开,而辛亥革命之后的法制叙述,基本也是按照此展开;二则从近当代卷的叙述而论,晚清法制变革之后,在分章时,又回到了纵向的层次,所以便是“纵横交错”。难道作者不愿意体例一致吗?这实际上是中华法制文明固有的历程使然。古代的法制历史保持了一个高度的稳定性,虽然各代都在改革创新制度,然而其承继的轨迹是一目了然的,所以形成了很好的法制传统,正所谓“传而统之”。但这一格局到清末,因受国际国内形势的催逼,不得不艰难转型,于是废弃原有“皇统”体制下的礼乐刑政,一举改行西方部门法体系,数千年灿烂的法制文明一朝之间似乎“崩盘”了,刑事民事藩篱至深,事事都用源自西方的“分析法学”模式立法。这不值得人深刻反思吗?所以这样的篇章结构,恰好能反映中国法制文明史上的最深刻变革,甚至带有一种惨痛的“自我革新”的味道。所以这样的谋篇布局既自然,又体现出作者的深思。否则就清末改革而言,实际上法律上的深刻变革,仅十年而已,而作者却用十章的篇幅去讨论,且一举打破了原有的纵向结构,却是能给读者很深的启迪。 再言此书的思想内涵。这从法制文明一语上可得以深刻体现。在文明的框架下谈中国法制的演进,将法制与文明紧密相结合,我们不敢说张先生是第一人,但至少他是国内较早这样提出者。这一用语并不是只是法律制度史的换一说法而已,而是代表了一种学术范式的转换。因为建国后很长一段时间,受左倾思想的影响,传统法制是受到猛烈批判的,被认为是封建糟粕,必须弃之如敝屣。而先生在当年严酷的“斗争形势”下,尚且作文以表明旧法是可继承的。说明传统法制,包括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六法全书”,在先生看来,不乏文明之价值,其中蕴含着先人治国理政的智慧和对理想秩序的追求。故而谈及法制文明,绝非仅仅限于静态的制度阐述,而是需要走向历史的深处,探索先人如何在特定形势下设范立制,如何贯彻一套文明伦理去适用法律。所以先生在该书中阐述了许多立法者的思想与行为,如沈家本的立法主张、清末五大臣的政治考察等等。还交代了一项法制改革的来龙去脉,如清末礼法之争及预备立宪的背景等等,这一切都将法制文明“点”活了,从而使得我们能够既知道法制之然,还知道其所以然。这样的眼光,突破了旧有的狭隘观念,从而使作品具备了一种立体化和全景式的关照。 最后对此书的现代意义赘述几句。一本书要有意义,在于其内容对现实生活有所关照,对世道人心有所匡正。而历史之所以对当下有意义,在于它是人类各种经验的总结,严格说来,我们每时每刻都在感悟历史,经过历史,指导我们人生的,影响我们判断的,主要还是过去的经验。而过去的经验要想对现实和未来发生作用,其前提是要客观冷静的回顾历史,不能因一己之私或者心灵脆弱,而故意抹杀或者歪曲历史,所以第一位的就是要求真实。而张先生此书,一个最大的优点就是非常全面,不仅述及古代辉煌灿烂的法制文明,对于近代的转折与创痛,以及新中国建立之后经历的曲折乃至错误行为,都秉笔直书。这些内容,无论于今具有正面意义还是反面教训,我想都是一笔不可多得的宝贵的思想财富和理论资源。而且,中华之伟大,在于它是历史上唯一一个没有断裂过的文明,即使我们现在的法制已经因其近代化历程而与古典法制面貌迥异,然而因为整体中华文明不坠,作为其中重要组成部分的法制文明,也不可能与过去截然“切割”,而必定会带有许多文化基因,如果我们能破译其中的基因密码,那么我们才能真正地建设“自己”的法制。如此看来,以往的法制文明并不是与我们渐行渐远,而是正在走向历史深处。——张晋藩著《中华法制文明史》读后
□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陈 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