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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安“一把手”每月至少接访2次

2013-04-26 16:19:1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网 

  “一把手”每月接访次数不少于2次,重大、疑难信访问题“一把手”亲自协调处理……湖北省公安厅今天向全省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主官带头接访,带动各级公安机关和部门、警种共同做好公安信访工作。

  3月7日,接访群众后,湖北省长助理、公安厅长曾欣表示要带头接访,每月至少接访2次。目前,按照要求,湖北省公安厅党委成员每月的接访次数已由1次增加到3次,并已将每月15日、28日作为公开接访日。

  湖北省公安厅下发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县公安局“一把手”每月接访至少2次,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每月接访至少3次;各级公安机关要面向社会公布领导接访的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尽量安排“一把手”接待处理重大、疑难、群众反映强烈和其他领导同志难以解决的信访事项;对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当地公安局长必须亲自接待,亲自协调处理,落实工作措施,确保问题妥善解决,确保矛盾有效化解;信访问题突出的市州、县公安机关每天要有1名局领导接待群众来访。

  湖北省公安厅还首次对警种信访工作予以规范,要求经侦、治安、刑侦、交管等业务部门将信访工作列为一项经常性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警种接待处理信访事项机制;对涉及本部门、本警种的重大、紧急信访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接访,推动问题及时解决;定期开展信访典型案例剖析活动,警示教育民警,透视执法办案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提高领导接访案件的办理质量,全力推动“案结事了”、停访息诉。

  另悉,为确保措施落实,湖北省公安厅将加强对领导接访工作的督导检查,从数量(次数、起数、人数)和质量(办结率、息诉率)两方面入手,每月通报各地公安机关“一把手”接访情况,每季度通报领导班子接访情况,每年进行量化考评,实行奖惩兑现。(记者 胡新桥 见习记者 刘志月 通讯员 王昕)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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