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刑事犯罪仍严重侵权规模领域扩大手段翻新
“保护伞"撑腰制售假侵权难绝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年底,我国商标累计注册765.6万件,有效注册商标640万件,继续位居世界第一。作品著作权及软件著作权登记量,均创历史新高。而与这一情况相对应的却是,我国知识产权领域刑事犯罪依然严重。
“检察机关始终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今年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侵权假冒犯罪案件刑事司法打击力度。”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有关负责人25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侵犯商业秘密案显增
作为一名长期工作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检察官,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处处长邱志英注意到,以前知识产权侵权案中涉商标权的比较多,比如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近几年,侵犯著作权、商业秘密案件呈上升趋势。
“以侵犯著作权为例,网络侵权是个新特点。”她说,海淀检察院近期便受理了多起这类案件。随着网络的普及,一些网站提供免费下载小说,网站通过浏览和点击率,或者靠广告弹出率获利,由此产生一种新型犯罪——网络侵犯著作权案。
“前几年,侵犯著作权一年仅一两件,但是去年我院的侵犯著作权案大概在10件左右,今年一季度批捕的侵犯著作权案件已有7件11人。”邱志英对近10年的数据进行分析后得出这样的结论。
“过去10年,我们办理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只有6件,而去年一年就办理了3件。现在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意识明显增强,希望在商业秘密方面能够加大保护力度,这可能也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发展的趋势。”邱志英认为。
打击侵权假冒利益链
“知识产权侵权犯罪领域和规模都在不断扩大。”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邵建东说,从江苏检察机关2012年办理的案件看,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已经由传统的食品加工、出版发行等领域逐步发展到经济、文化、科技等各个领域,侵权方式也从制造实体产品发展到提供网络服务等多个种类。
事实上,从近年检察机关查办案件情况看,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活动猖獗且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有相当一批案件背后有人撑腰,对犯罪行为支持、包庇、纵容,甚至有国家工作人员直接参与犯罪。
正因为如此,查办侵犯知识产权领域职务犯罪,准确打击侵权假冒犯罪背后的利益链,成为各级检察机关的重要工作。数据显示,2012年检察机关逮捕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9人,提起公诉35人。而在因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被决定逮捕的18人、被提起公诉的111人,以及因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被决定逮捕的97人、被提起公诉的228人中,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占相当比例。
“检察机关开展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活动,不但要查处直接涉案的犯罪嫌疑人,更要坚决依法查办违法犯罪背后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打掉其‘保护伞’。”最高检侦查监督厅保护知识产权处处长张建忠表示。
行刑对接防以罚代刑
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知识产权对于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作用正进一步显现。
为扎实推进检察机关打击侵权假冒犯罪长效机制建设,最高检2010年正式成立保护知识产权处,并健全了监督考核、执法协作、侵权假冒案件办案等机制。
最高检侦查监督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12年,各级检察机关充分运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通过强化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2012年,全国检察机关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备案案件的审查,从中发现可能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有效防止了以罚代刑。
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案件和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8194件14842人,提起公诉16143件28419人;受理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线索213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206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4件。
这位负责人透露,各级检察机关正按照最高检的要求,加快推进本地区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截至2012年年底,上海、江苏、云南、宁夏已在全省市区范围内基本建立三级信息共享平台。北京、广东、重庆等16个省市区,也部分建立或者试点建立了信息共享平台。(记者赵阳)
·上海高院发布《2012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
·辽宁沈阳中院发布2012年知识产权十大案例
·西安中院成功审理一批知识产权重大典型案件
·知识产权保护还需加把劲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造力
·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专题:智慧之海 司法护航
·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专题:智慧之海 司法护航
·山东省高院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报告
·昆明中院首次发布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
·南京检察剖析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特点
·苏浙粤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