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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州: 连续五年省先进的发展秘诀

2013-04-26 14:08:3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右)向高州市检察院颁发奖牌

广东省检察机关举报暨涉检信访维稳工作会议在高州市检察院召开

开展“反腐倡廉保民生,公平正义促和谐”主题宣传活动

    位于广东省西南部的高州,古称“高凉郡”,是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有“中国水果第一县(市)”之美称,在广东属经济欠发达地区。近年来,高州市检察院已连续5次被评为广东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前不久广东省检察机关举报暨涉检信访维稳工作会议在高州市检察院召开。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且名不见经传的基层检察院,何以能取得如此不俗的成绩?

    充分履职促稳定

    近年来,高州市检察院忠实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2012年,该院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09件596人,同比分别上升16.2%和12.2%;提起公诉408件689人,同比分别上升37.8%和36.7%;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3件27人,同比分别上升64.3%和50%,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20多万元。

    2012年2月,广东省部署“三打两建”专项工作后,高州市检察院积极采取措施,坚持以强化组织领导为支撑点,以快捕快诉为切入点,以斩断利益链深挖“保护伞”为着力点,以强化诉讼监督为关键点,以边打边建为落脚点,切实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密切配合,对犯罪分子形成高压态势,确保打出声威、打出成效。

    黄某清、黄某洪等人多次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行向依法经营的网吧、电器店老板收取保护费或者要求入股,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在办理这起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案时,该院依法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并在案件移送审查批捕后依法快速办理,及时作出了批捕决定,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2012年,该院被评为茂名市“三打”工作先进集体。

    严把“三关”护公正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高州市检察院在加大监督力度、改进监督方式方法、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依法有效地维护和保障司法公正。

    严把侦查监督关。依法对侦查机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违法立案等问题进行监督,2012年监督应当立案未立案案件23件31人,侦查机关已立案19件24人;监督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10件12人,侦查机关均已撤案;建议追逃后,决定追加逮捕112人。牵头组建了高州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息共享平台监督依法立案6人。

    严把审查起诉监督关。2012年共追诉被告人40人,追加遗漏犯罪事实6起,依法提出刑事抗诉3件,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严把民行诉讼监督关。2012年共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4件,经审查后,建议茂名市检察院提请广东省检察院抗诉6件,提请茂名市检察院抗诉1件。积极探索监督新方式,着力加强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和违法行为调查工作。2012年共办理执行监督案件5件,进行违法行为调查3件,立案侦查1件。2012年6月,该院被确定为广东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单位。

    “绿色通道”畅诉求

    2012年3月,高州市云潭镇的张某拿到经济赔偿金后十分激动:“多亏有了检察机关,我才能顺利拿到赔偿款。”

    原来,由于高州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违法向白水河水电站审批发放取水许可证,造成张某所承包的90亩农田地和林果带山地被水浸,遭受严重经济损失。张某多次到云潭镇及有关部门投诉,一直没有下文。一次偶然的机会,张某在镇里看到民行、控申检察基层接访点,就带着材料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找到正在接访的检察官。在查实高州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发证行为确实违法后,高州市检察院依法建议该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整改,并联合相关部门召集张某与白水河水电站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和解,由白水河水电站赔偿张某经济损失91.3万元。

    这是高州市检察院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高州市检察院积极探索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新路子,主动送法下乡,变群众上访为检察机关下访,切实为基层群众提供一条寻求法律救济的“绿色通道”。2006年以来,该院依托基层司法所在高州市28个镇(街道)设立民行、控申检察基层接访点,并建立了各项长效机制,推进了检察机关与基层乡镇接访、调解工作一体化,帮助农村群众解决控告申诉难等问题。2010年,该院进一步将检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在大井、石鼓、长坡、分界四大中心镇以及潘州街道的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设立检察联络室,采取定期接访、委托接访、预约接访等形式,为群众提供面对面的司法服务。

    该院聘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家等21名热心人士作为联络员,随时了解群众的民生诉求,收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力争把矛盾纠纷消灭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2012年,该院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57人次,下乡巡访、接访83人次,调解、息诉案件48件。

    宽严相济暖人心

    高州市检察院始终坚持规范、文明、理性、平和的执法理念,依法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重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工作的各个环节。

    办案中,该院积极探索人性化办案模式,先后建立了交通肇事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处理工作机制,将人文关怀引入检察工作,强化对“无逮捕必要”案件的审查,积极稳妥推行刑事和解,努力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彰显了文明执法的良好检察形象。

    在办理犯罪嫌疑人曹某兴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中,办案人员发现曹某兴与被害人李某未登记结婚,但两人在共同生活期间已育有4个小孩,曹某兴因家暴行为被刑事拘留后,李某仅靠其每月四五百元的微薄工资支撑整个家庭,家境困难。该院启动人性化办案机制,将人文关怀融入执法办案中,尽力帮助李某走出困境。办案人员抓紧办案,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切实做好李某及其孩子的心理疏导,引导她们尽快走出家庭暴力的阴影。同时该院积极联系高州市妇联和相关爱心企业,为李某提供就业岗位,并将油、米、慰问金等送到李某手中。

    2012年,高州市检察院共办理刑事和解案件61件80人。

    公正廉洁铸队伍

    高州市检察院始终坚持把自身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来抓,按照“四化”建设的要求,加强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打造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

    好的班子才能带出好的队伍。高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吴玲河响亮提出“我是班长,向我看齐”,并严格按照“正人先正己,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的要求带好头,使班子有了凝聚力、向心力。在贯彻民主集中制方面,吴玲河和班子成员在抓大事、议大事时坚持做到讲风格讲党性,多通气多商量,大家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成为全院干警勤政、廉政的楷模。

    围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习型检察院”的目标,2012年,该院认真组织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等,将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通过开展岗位培训、演讲比赛、业务知识竞赛等,培育和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该院先后编印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手册》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汇编》等,切实增强检察人员遵纪守法、公正执法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该院以基层人民检察院业务考评和“四化”建设考核为抓手,扎实推进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阳光检务”树形象

    高州市检察院始终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之下,深入推进“阳光检务”,切实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赢公信。

    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该院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通报工作等方式,主动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2012年该院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向社会各界展示检察职能设置、办案流程、队伍建设等情况。2012年下半年,该院组织开展了检察官进社区、进村镇、进企业活动,通过座谈了解听民声、实地走访察民情、送法上街解民忧、基层接访便民众、热情虚心树形象等措施,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零距离地接触群众,全面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开展。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高州市检察院先后斩获全国、广东省、茂名市和高州市的多项荣誉。2010年,该院在广东省检察院组织的“四化”建设考核中位居全省同类地区(C类)基层检察院首位。2012年,该院被评为广东省政法系统“落实三项重点工作,构建和谐广东”先进集体、广东省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茂名市文明单位、茂名市检察机关先进检察院、高州市先进集体等,该院司法警察大队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

    (朱香山 黄铭钰 姜辉)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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