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进一步指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公正司法,完善司法公开制度,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人民法院在推进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中肩负着重大历史使命,必须以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为指引,认真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特别是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切实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着力提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着力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着力提升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着力提升队伍拒腐防变能力。
——着力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牢固树立法院既是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法院干警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的理念,无论环境和条件如何变化,执法为民的宗旨不能变,群众路线不能丢,必须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注的公平正义问题,把案件审理过程变成联系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过程,努力把工作做到当事人的心坎上。
要加大民事案件调解力度,妥善处理重大疑难案件,力争实现案结事了。针对群体性民事案件,要加强风险评估和矛盾化解工作,促使案件顺利平稳解决,取得较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要做好法律释明工作,针对当事人需求,以其能接受的方式及时、妥善、圆满解开当事人心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着力提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坚持公正司法,从实体、程序和实效上充分体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努力使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下大气力解决裁判不公和诉讼难、执行难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努力让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赢得了官司,让打赢官司且具备条件执行的当事人及时实现胜诉权益,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公正,让人民群众感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公正是公信的基石,要让群众信服法院、信服司法,就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努力实现案件审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实现司法公正,要强化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司法公开、扩大司法民主的措施,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及社会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着力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既要切实加强对新形势下法院工作规律特点的研究,又要着力加强对现代新闻传播规律的把握,善于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把党和政府的声音及时传送到微博、社区网等互联网的各个角落,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最大限度增加舆论“正能量”。
依法审理民事案件,要尊重民意、关注民情、倾听民声,切实加强社会沟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增强危机意识,严格依法办案,变社会舆论关注压力为法院工作动力,积极落实司法公开各项举措。要摒弃不愿意、不主动、不及时的错误做法,针对舆论炒作完善应对机制,避免案件审理受到影响。
——着力提升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推动信息共享共用,增强信息化应用实效,以信息化促进执法规范化,以信息化引领法院工作现代化。
打造信息化工作平台,将信息技术作为加强审判管理的重要条件;运用科技手段实现裁判文书上网、网络直播庭审,实时跟踪评估、拍卖、执行等重点领域进展情况,使审判管理更加规范化、便捷化和透明化;积极推进硬件基础建设,着力强化软件开发应用,为更好地开展审判工作奠定坚实的信息化基础。
——着力提升队伍拒腐防变能力。毫不动摇地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反对司法不公,坚决惩处司法腐败,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害群之马,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善于在监督之下工作,学会在法治轨道上用权,保持清廉本色。
要以集中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为契机,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自我修养,确保始终做到谨慎用权、公正用权、廉洁用权。要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岗位监督,及时提醒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错酿成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