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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定南法院:缓刑听证会提升司法公信力

2013-04-26 10:36:3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中国法院网 

    4月23日,江西省定南县人民法院就一起故意伤害案举行首个缓刑听证会,这也是该院在新刑事诉讼法实行以来审判工作走群众路线、表达群众意愿、抒发民意的体现。

    在被告人刘某的家乡定南县岿美山镇左拔村村委会会议室,围绕刘某故意伤害案是否判处缓刑大家展开热烈的讨论、发表自己的意见。

    “请大家发表一下对被告人刘某是否适用缓刑的意见。”“刘某是个热心人,也是办企业的,对村里的公益事业很热心、也有一定的贡献,平时在村里很老实,这次过失伤人,触犯了法律,也是一时冲动的结果,希望法院考虑实际情况,判处缓刑,村委会以后会严加管教,让他好好过日子。”“刘某伤人是不对的,但要看看当时的情况而定他的刑,如果受害人一方当时不来搬运废钨砂,则不会发生本起案件,请法院根据当时的情况判处他缓刑”。法官一打开话匣,大家便说出自己的意见。

    据了解,定南法院为了让群众更加了解缓刑制度的适用条件,提升司法公信力、增加依法依规审判的透明度,规范法官仅凭案卷材料做出主观判断的随意性,阻却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的发生,定南法院实行由承办法官邀请公诉机关、人大代表、村(居)干部、被告人、邻居和受害人等参加的缓刑听证会制度,开启了该院审判工作走群众路线的先河。承办法官首先向听证人阐述适用缓刑的条件、执行方式,同时认真听取听证人的阐释,了解被告人家庭情况、社会交往、生活经历、一贯表现、是否具备监管条件等情况,现场征求听证人意见,把听证情况作为缓刑裁量的参考依据之一,最终作出被告人是否适用缓刑的决定。

    缓刑听证制度有利地增强了法院公开审理的透明度,使法官作出更加公正、客观的判断;邀请国家公权力机关和社会群众共同参与听证,极大地保证了法律程序的公平公正;对适用缓刑的被告人,有利于其接受教育,真诚悔罪,珍惜自由的宝贵;缓刑听证也让更多的人接受法律教育,有利于从根本上维护社会的稳定,保障法律的权威性。正如定南法院法院院长熊赣周所说:“缓刑听证制度说白了就是司法工作的‘群众路线’,更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经过公开听证再行裁量,促进了社会公众参与司法的力度,提升了司法的公信力,增加了审判的透明度,更有助于确保缓刑裁量的科学准确”。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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