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4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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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三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新华社受权全文播发这部法律。 旅游法分为10章,共112条,包括总则、旅游者、旅游规划和促进、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安全、旅游监督管理、旅游纠纷处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
旅 游 法 解 读 —— 以人为本 规范市场 促进发展 |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旅游法。在当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组成人员、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旅游法立法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对旅游热点问题作出了回应。 旅游法立法“三十年磨一剑”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介绍,早在1982年,国务院有关部门就着手起草旅游法。1988年,旅游法曾列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详细] 旅游法最大聚焦点是以人为本 这部法律重在规范旅游经营和旅游合同,但很多内容都是保护旅游者权利的,比如订立合同、对合同违约责任的规定、旅游者怎么去追偿等。在旅游安全这章中,最重要的安全保护就是旅游者的安全。旅游监督管理一章关于旅游者投诉、有关主管部门进行执法监督,也是对旅游者权益的保护。 [详细] “零负团费”将被遏制 如何采取措施杜绝旅游中的“零负团费”,是广大旅游者一直关注的焦点问题。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杜一力说,“零负团费”就是以低价招徕,通过诱骗、欺骗的方式强迫消费者购物、强迫消费。 [详细] 景区门票涨价问题将得以解决 作为价格主管部门,国家发改委在景区门票价格问题上一直是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一直希望能够控制门票的过快增长,“门票不能够成为小集团或者个人牟取利益的工具,还是应该让大自然和我们祖先留下的美好资源能够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 [详细] 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 旅游业是一个长链产业,涉及吃、住、行、游、购、娱六大环节,涉及国务院20多个部委,还涉及110多个产业,但现在的旅游业行政管理体制却面临着“小马拉大车”的问题。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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