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至23日,应《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台湾地区司法主管机构(“司法院”)联络人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尔梅以协议顾问名义率“两岸司法互助协议交流参访(少年审判)考察团”一行11人赴台交流参访。考察团与台有关司法机构和辅助少年审判的民间团体进行了三场座谈,并参访了4家台湾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业务部门负责人随团赴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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