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委托专业社会调查机构对轻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社会调查与帮教。与首都师范大学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研究与服务中心合作,由其指派专业调查员,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帮教条件等进行完整调查与帮教考察,为案件作出不起诉处理及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依据和参考。
二是建立义工帮教基地。自去年被市院确定为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试点单位以来,区检察院院选择区图书馆作为义工帮教基地。由区图书馆安排轻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从事义工工作,并派专人指导。此外,还要求其每月读一本书,写读书笔记。区检察院对轻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工作情况、言行举止、衣着穿戴全面考察,在义工工作中期及期满作出评价鉴定。
三是加强与社会公益组织的合作帮教。与区义工联签订《关于开展被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义工教育合作协议》,对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处于考察期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受理案件后可能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通过安排其参加扶贫救困、助孤安老、急救培训、法制宣传等公益活动,使其在帮助他人的同时重塑自我。如区检察院安排被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杨某在区义工联的组织下,前往区光荣院看望革命前辈。杨某与我院干警陪老人下棋、聊天,帮老人修剪指甲,听老人讲述革命经历,还与老人合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杨某表示,在服务他人的同时自己也受到了教育,融入了集体,融入了组织,感受到了自身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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