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辖区两级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总结民事审判工作情况,分析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形势,把握新民诉法实施对民事审判工作的要求,明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民事审判工作的任务,做到有的放矢、高效公正。
会议回顾了近年来辖区两级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肯定了辖区两级法院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基础建设、人才培养、审判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同时指出民事审判质量不高、司法公开力度不够、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上级法院指导不及时等存在问题。
会议要求,辖区两级法院在今后的民事审判工作中要狠抓审限管理和审判流程管理,提高审判质效,努力让当事人既感受到实体公正,又看得见程序公正,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强民事审判规律性、共同性问题的调研,及时准确把握社会脉搏,了解民生动态,依法妥善处理涉“三农”、环境保护和民生等案件纠纷,更好地服务大局。加强对民事审判队伍的培养和对下监督指导工作,提高民事法官应对新形势、新要求的能力。构建对口包点、带案指导等机制,确保对下指导工作有实效。在司法资源的配置和干部选拔中向艰苦地区和基层法庭倾斜。此外,辖区法院要加强对基层人民法庭的监管,确保司法廉洁,作风优良。准确、灵活适用新民诉法,从方便当事人诉讼、减少当事人诉累、维护程序和实体公正的角度出发,灵活运用新民诉法的证据制度,大胆适用小额诉讼实施规定。谨慎处理简易程序适用问题。重视民事裁判文书的制作质量,避免出现低级错误,在民事裁判文书中公开证据确认的过程,以体现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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