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惩防职务犯罪工作成效明显。四条建议很好,望抓好落实,为反腐倡廉和法治湖北建设作出新贡献。”近日,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省委副书记张昌尔分别作出批示,对该省检察机关近年来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3月下旬,湖北省检察院向省委呈报《湖北省检察机关2011至2012年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情况报告》,提出“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加大办案力度”、“推进执法办案转型发展”、“全面深化预防工作”、“将《湖北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纳入省人大执法检查计划”四条意见和建议。在得到省委领导充分肯定后,湖北省检察院向该省检察机关下发通知,要求结合省委领导批示,在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加大办案力度,积极调整办案结构;坚持专项工作与经常性工作相结合;重点抓好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和查办节能减排领域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挖窝案串案,严厉惩治与黑恶势力相勾结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坚决查处重大责任事故、群体性事件和司法不公背后的权钱交易案件,增强办案的集约效应和综合效果。二是推进执法办案工作转变模式、转型发展。三是全面深化预防工作。四是推动《湖北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贯彻落实。(记者郭清君 通讯员段军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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