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定期报告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
新政:
近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山东省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要求制定、修改的法规公布实施满一年的,负责法规实施的单位应当于30日之内,将法规的实施情况书面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作为立法后评估的重要内容和对法规进行修改、废止、解释、答复以及改进立法工作的重要参考。
点评:
山东省对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报告,从提高立法质量、开展立法后评估的角度看,这是立法工作的一项制度创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有法可依的问题得以解决,如何保证现行法律法规能够得到有效实施成为首要问题。落地后的地方性法规实施效果如何?和上位法是否存在抵触现象?法规中有哪些条款需要修改或废止?如果无法回答这些问题,想要有效评估现有法规并完善这些法规就成了难题。
山东省建立的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促进了人大常委会行使立法和监督职权。通过实施单位及时报告情况,立法机关可以了解法规实施中的问题,从而为完善立法评估、提高立法质量提供可能,也为法规的立、改、废提供可靠依据。同时,还会对法规实施部门形成有效的监督和约束。
江苏镇江开发区:法院确认债权 助力质押贷款
新政:
江苏省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与辖区内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联合推行“法院确认债权质押贷款”,帮助小微企业快速获得贷款。具体做法是:小微企业作为债权人,将其拥有的债权凭证,如应收账款的相关材料,提交到法院,如确认债权人所有的债权真实合法,且不负载其他权利,到期可以收回,法院将出具司法确认书给予确认。
点评:
对于众多小微企业而言,因固定资产少,缺少抵押物,常常面临贷款困难。与此同时,很多小微企业与大中型企业有生意来往,对其享有债权,特别是应收账款。由于债权未到期,小微企业无法收回,资金难周转,影响企业运转。若小微企业直接将债权凭证拿到银行质押贷款,银行往往会因为不确定债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风险较大,不予放贷。借款人将经过司法确认合法有效的债权质押给银行,经法院司法确认的债权凭证具有较高的权威性,且公信力强,银行可免去对债权资信的常规审查,借款人能较快获取贷款。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确认债权质押贷款”的创新举措,一方面减少银行放款风险,另一方面也增加小微企业获得贷款的机会,拓宽了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在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上,法院发挥了其独特的积极作用。
(点评人:张 洋 陈晓婉)